2024年上海电
(略)局柳林站点玻璃幕墙检测项目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4年上海电
(略):TM-DXBX
(略)),
(略)上海分
(略),
(略)。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
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预估费用为47169.81元人民币(不含税价),服务地点:
(略)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略)采购内容:2024年上海电
(略)局柳林站点玻璃幕墙检测。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
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
(略)(https://
(略).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
管理规则》。
(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60个日历日。
(略)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47169.81元人民币(不含税价),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略)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略)
(略)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略)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略)资质要求: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具体检测范围须包扩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层间变位性能检测、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
(略)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公告发布前一日已签订的同类型(幕墙检测类)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
(略)
(略)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略)
(9)(10)(11)(12)(13)(14)(15)(16)(17)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略)
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18)
(略)(略)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19)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略)
4.1比选文件获取:
(略)
4.2比选文件获取:
(略)
(略)登录“
(略)(https://
(略).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
4.1比选文件获取:
(略)
4.2比选文件获取:
(略)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用电子参选,参选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8日10时0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
(略)(https://
(略).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
(略),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
(略)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
(略)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
(略)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比选文件要求采用纸质原件的材料递交地点:
(略)
参选人可以以邮寄、快递方式:
(略)
5.4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
(略)(略)唱价,比选代理机构:
(略)
本项目唱价会议采用线上远程唱价形式,各参选人需在唱价前完成“天翼·云会议”的客户端下载安装注册事宜。(下载链接:https://
(略).html)各参选人应当在唱价前登入由比选代理机构:
(略)
6.参选人注册
6.1
(略)注册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
(略)(https://
(略).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CA证书办理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
(略)“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https://
(略).cn)、
(略)
(
(略))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略)
8.1联系方式:
(略)
电子邮件:wangjunhao.
(略)@chinaccs.cn联系地址:
(略)
比选代理机构:
(略)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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