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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孤山路28号浙江图书馆孤山分馆沿街平房五年租赁权

所属地区:浙江 - 杭州 发布日期:2024-03-29
所属地区:浙江 - 杭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出租方承诺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略)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标的状态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无
其他披露事项1、权证相关信息:出租标的房产证件不全,浙江图书馆拥有完全的房屋使用权。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出租方简况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联系地(略)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交易条件租金挂牌价164.500000万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无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否
租金支付要求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具体时间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先付款后使用。出租用途文艺、文创、图书、咖啡茶点、轻食的经营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履约保证金:50万元。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涉及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担。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网络、物业管理费等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4、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6、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8、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9、装修要求:1)承租方竞得标的后需在租赁合同签订60天内完成装修,完成装修后15天内开业;装修方案须报经出租方批准同意后,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终止时,固定装修不得拆除;2)装修风格要求充分结合浙江图书馆的特色、文化底蕴等,融入西湖元素,营造出既传统又时尚、特色鲜明、富有韵味的文化氛围。设置日用品仓库和各类功能间,特别是公益书房的空间,应整洁有序、可以与其整体经营融合但须符合一(略)(略)民免费阅读,承租方做好配套服务,包括书房装潢和日常维护,浙江图书馆提供书籍和借阅设备;7)承租方须积极配合出租方做好卫生防疫、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文化建设等方面工作;8)承租方在合同期满或因各种原因终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撤场工作:承租方购置的可移动设施设备可自行处理,但固定设施设备不得拆除且不得故意损坏,否则没收履行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按规定期限撤场,默认为承租方放弃该批设施设备,出租方有权以废弃设施设备进行处理并没收履约保证金。11、承租方应按要求经营,在租赁期间应接受出租方的年度考核(具体详见附件《孤山平房租赁(略)书房管理考核办法》),对考核基本合格的,下一年起租金每年递增2%;当年考核不合格的租赁合同解除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租赁合同到期后房屋需按照国有资产出租的有关规定进行新一轮房屋招租,每年考核结果均在合格且三年优良以上的租户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12、本项目出租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租期5年
有无免租期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注册资金100万以上(含100万),且在报名截止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失信记录[执行标准:提供书面承诺函];2、意向方须具有文化、文创类经营资格或同类文化文创商铺运营经验[执行标准:文化、文创类经营资格执行标准为意向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文创或文化或工艺或文艺字样;同类文化文创商铺运营经验执行标准为:1)商铺仅限意向方本身(或直属分机构)运营;2)需提供商铺所在地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营业执照、定位地图、照片];3、意向方报名时需取得出租方出具的《经营业态确认函》[执行标准:意向方应于2024年4月10日(第8个工作日下午5点前)向出租方递交《商业计划书》,《商业计划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运营资格和经验(提供营业执照、原有经营照片等资料)、业态定位、城市书房运营方案(包括配备人员、设计、维护配套、管理模式)、营销模式、商业品牌等,如出租方认为相关证明资料仍不能有效证明的,可要求意向方进一步提供证明材料,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取得《经营业态确认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方最终是否符合条件具有报价资格由出租方确认)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50.00交纳时间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略)
保证金扣除条款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略)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交所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是
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略)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按照2个延期周期数延期。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合格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略)平房租赁经营合同》.pdf《孤山平房租赁(略)书房管理考核办法》.pdf《实地勘察证明》.docx《授权委托书》.docx《特别事项约定》.docx《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承诺函》.pdf《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标的物位置联系方式:(略)
手机(略)
传真邮箱:(略)
(略)18层网址(略)
(略)平房租赁经营合同》.pdf《孤山平房租赁(略)书房管理考核办法》.pdf《实地勘察证明》.docx《授权委托书》.docx《特别事项约定》.docx《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承诺函》.pdf《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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