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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区象园路20-4号店面

所属地区:福建 - 福州 发布日期:2024-03-28
所属地区:福建 - 福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公开招租公告
受委托,(略)(以下简称“本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略)
项目名称:(略)
项目位置
挂牌价
(元/月)
计租面积
(平方米)
租赁期(年)
(略)店面
(略)
3520
16
5(含15天装修免租期,新租户享有免租装修期,原租户不享有免租装修期)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略)
2、租金递增方式:(略)
3、押金:第一年月租金的三倍。
4、装修期:15天装修期(包含在租赁期内,免收租金),新租户享有免租装修期,原租户不享有免租装修期。
5、租赁用途:商业,不得用于存放易燃易爆或经营加工厂等经营项目,不得用于餐饮、推拿、按摩、桑拿及麻将馆经营等,严禁“三合一”,禁止在承租的店面内居住人员,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用途,不得分租、转租。
6、权属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7、竞价保证金:20,000元。
8、标的移交期限:标的将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无异议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的180日内移交。(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24年6月10日)
9、装修情况:简易装修。
(略)注册时填写“详细信息”中的企业\机构名称:(略)
二、招租方式:(略)
1、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略)
2、该标的设有优先承租权(优先权规则详见《(略)资产招租办理规程》)。
3、计租面积按不论标的所实际可使用面积多少,计租面积以公告面积为准。
4、竞租标的的月租金按下列公式计算:月租金=最终成交价格,成交单价按竞价结果确定。
5、经营证照由租赁者自行负责办理,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经营注册及相关手续。
6、(略)规定的收缴标准(略)管理方缴纳。
7、承租方须负责承担租赁期、租赁面积内的水、电、消防等设施设备等的维护、维修工作。
8、租赁期、租赁面积内由承租方造成的房屋、设施设备损坏,由承租方负责修复、赔偿。
9、归还房屋时,应经出租方验收认可,房屋的装修不得拆毁,须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并结清水费、电费、物业费等费用。
10、(略)政建设需要搬迁、土地被收储和企业改制等情形,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予以免责,承租方收到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通知7天内无条件搬离。
11、承租人竞租前须与出租方联系到现场看样,对租赁物的所有情况做充分了解,一旦参与竞价视为清楚竞租标的所有情况。
12、每个报名竞租人都必须对所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状况、目前经营情况等)做充分了解,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今后,如因报名竞租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报名竞租人自行承担,(略)无关。
13、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企、事业单位:(略)
14、对承租人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仅限商业使用,不得用于存放易燃易爆或经营加工厂等经营项目,不得用于餐饮、推拿、按摩、桑拿及麻将馆经营等,严禁“三合一”,禁止在承租的店面内居住人员,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用途,不得分租、转租。
(3)须承诺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押金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同自动放弃承租权,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并重新招租。
(4)须承诺不将该标的用于存放易燃易爆或经营加工厂等经营项目。
(5)须承诺不存在“三合一”情况(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
(6)须承诺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前,不随意更改标的用途、不分租、不转租。
(7)须承诺负责承担租赁期、租赁面积内的水、电、消防等设施设备等的维护、维修工作。
(8)须承诺负责修复、赔偿在租赁期、租赁面积内由承租方造成的房屋、设施设备损坏。
(9)须承诺承担租赁期、租赁面积内的安全责任。
(10)须承诺在归还房屋时不拆毁房屋的装修,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并结清水费、电费、物业费等费用。
(11)(略)指定账户,并于实际收到房屋之日交纳第一次租金、签订合同前将押金等款项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
(12)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15、意向承租人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的竞价材料依据《(略)资产招租办理规程》相关规定提交:
法人或企、事业单位:(略)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相应经营资质的证明文件(交验原件,若资质证明为三合一证件的,提供有效的三合一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交验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④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意向竞价人报名表》、《竞价提示书》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⑤《竞租方承诺书》。
个人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意向承租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还需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
③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意向竞价人报名表》、《竞价提示书》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④《竞租方承诺书》。
有关单位:(略)
三、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18日。
2、网上报名时间:(略)(略).cn)注册用户名,(略)进入“标的申请管理”→“标的公告”→选择对应的标的点击“申请竞价”,在线提交竞租申请。((略)站首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3、现场确认时间:(略)(地址:(略)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4年4月18日17时。
5、看样时间: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18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6、看样电话:(略)
7、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承租人若要求对招租公告内容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为避免因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略)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略)
2、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24年4月19日9点00分开始,自由报价时长为120分钟。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直至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略)主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2)加价幅度为50(元/月),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略)网站进行公告,该项目意向承租人已缴纳竞价保证金在电子竞价活动结束之前不予退还。
3、竞价服务费:按照《(略)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向承租人收取竞价服务费,交易当事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该项目的交易合同,(略)的原因造成交易合同被撤销、解除、终止等情形的,竞价服务费仍按《(略)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已收取的,概不退还。
若未缴清竞价服务费,本中心为追索竞价服务费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邮寄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均由缴费义务人承担。
4、竞价规则参见《(略)资产招租办理规程》。
报名联系人:(略)
业务咨询电话:(略)3
传真:(略)7
(略)
2024年3月28日
(略)下载附件:https://(略).cn/WebSiteModule/AssetLeasing/Detail?ID=80da66f93e9f4eb7a48122dc940029a6&toAssetType=PlatformFF000E;()DD000E;EE00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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