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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65号院2号楼1层110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24-03-28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广东省(略)1层110房产的公告
(第1次)
广东省(略)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6日10时至2024年5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略)中级人民法院,(略)址:https://(略)),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详情:
名称:(略)
(略)1层110房产
权利人
(略)
(略)
详见附件评估报告
(略)
(2023)粤03执恢993号
承办法官
赵业雷
法官助理
吴璐
坐落
(略)(略)兴华大街三段
建筑面积
详见附件评估报告
房屋用途
详见附件评估报告
占有使用或租赁情况
截至本院房产调查时止,占有使用情况不详,具体占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核实,相关法律后果自负。
税费负担
司法拍卖、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
财产处置参考价确定方式:(略)
委托评估
起拍价
人民币(略).20元
保证金
人民币(略)
增价幅度
人民币(略)
备注
1、详见公告附件及现场照片,按现状拍卖;
2、截至本院调查时止,拖欠管理费等情况不详,具体情况由竞买人自行核实。
二、竞买前情况须知:
1、本标的物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法院对于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认定不视为对相关租赁合同有效性的认定。
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本院已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如双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3、与拍卖相关的费用情况:
竞买成功后,依法应由原产权人、买受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须竞买人自行向本拍品所在地的税务和国土等部门咨询,本院不负责答复。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买受人须到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相关(各区分局)办理垫付税费业务。买受人垫付后,应当凭税务机关开据的凭据原件、垫付人收款账户确认书、垫付人银行卡复印件在10个工作日内向执行法院申请退款。
三、拍卖成交后情况须知:
1、买受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略))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据。
2、如买受人需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可在拍卖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电话或者电邮申请本院出具《拍卖余款缴纳通知书》。申请电话:(略)2,申请邮箱:(略)
3、根据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4、买受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后,承办法官或助理将制作用于财产过户的《执行裁定书》,并送达给买受人和房产登记机关,完成过户手续。
四、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具体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略)(略)窗口提交委托书并办理相关手续。报名时间严格控制在开拍5个工作日之前进行,逾期不予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略)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五、预约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自本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电话:(略)2。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略)
八、特别提醒: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拖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等,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实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具体情况参见附件,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除交纳拍卖款项外,还需另行缴纳因司法拍卖、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由买受人承担的税费。
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户口迁移等相关未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及事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三个工作日前与本案承办法官联系。
十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三、(略)将在竞买人京东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可能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略)查询。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十六、特别提示:(略),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或者指定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略)(略)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且本院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竞买人在竞买期间,如收到任何以通知缴纳其他与本拍卖标的物的定金和尾款无关的款项,或者以法院委托或指定某金融机构为内容的口头和书面形式的通知,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七、在该标的物公示和拍卖期间,若发现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来电举报,或者邮寄书面举报材料至本院指定信箱(地址:(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标的物拍卖咨询电话:(略)2
标的物看样预约电话:(略)9
举报监督电话:(略)6
(略)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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