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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内河港如东港区8万吨粮食仓储设施(县中心粮库)配套码头工程监理项目

所属地区:江苏 - 南通 发布日期:2024-03-28
所属地区:江苏 - 南通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南通内河港如(略)8万吨粮食仓储设施(县中心粮库)配套码头工程监理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内河港如(略)8万吨粮食仓储设施(县中心粮库)配套码头工程监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略)(略)(网址详见附件)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
2.项目名称:(略)
3.工程规模:南通内河港如(略)8万吨粮食仓储设施(县中心粮库)配套码头工程位于(略),江海河航道右岸,高庄桥下游约231.7m~339.7m处。项目建设地点:(略)
4.采购方式:(略)
5.最高限价(采购控制费率):工程施工结算审计价*1.50%。
6.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自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监理合同中约定的开工之日起算,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结算审核并支付尾款终止。其中:施工期监理服务期5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期24个月。
7.监理范围:全部内容的施工及相关临时工程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须的其它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监理、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其他事项管理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水运工程)资格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包括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证书。
(3)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略)
岗位
人数要求
持证上岗要求
其它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名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水运工程)资格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包括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证书。
其它要求满足施工现场监理要求
副总监理工程师
不少于1名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水运工程)资格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包括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证书。
专业监理工程师
不少于1名
具有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住建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注:以上人员配备为最低配备要求,实施过程中当监理人员不能满足监理工作要求时,业主有权要求增加或更换监理人员。项目监理人员进驻工地时间以招标人:(略)
3.监理班子成员应为本企业人员,若中标后发现监理班子成员有非本企业人员的,招标人:(略)
4.企业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企业及所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投标条件: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采购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本工程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
(7)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四、获取:(略)
1.获取:(略)
2.地点:(略)
3.获取:(略)
1.截止时间:2024年4月3日下午14时30分。
2.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开标时间:
1.时间:2024年4月3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略)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略)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最终【采购文件】南通内河港如(略)8万吨粮食仓储设施(县中心粮库)配套码头工程监理项目.docx
(略)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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