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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沿海铁路经贸有限公司钦州市那彭石场闲置场地项目招商

所属地区:广西 - 钦州 发布日期:2024-03-28
所属地区:广西 - 钦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商项目
更新时间:2024/03/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要求,按相关规定,(略)决定对(略)那彭石场闲置场地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面积:(略)那彭石场闲置场地,面积约为175亩,标的物按现状出租,要求封闭管理。
二、项目招商业态:木材加工;石料加工、存放(不含开采);仓储物流(危险品除外)。
三、项目保留价:14万元/年。
四、招商人:(略)
五、招商方式:(略)
六、招商时间、地点:(略)
1.报名时间自2024年3月28日起至2024年4月8日18:00前。
2.报名方式:(略)
3.招商形式:(略)上竞价。
4.报价时间:2024年4月8日18:00至2024年4月9日18:00,本项目不设置延时报价。
七、合同形式: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租金按年支付,先缴后用,每年租金保持不变。
八、竞商人资格:
(一)竞商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文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同时竞商人、公司及法人、股东及其他关联自然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
(二)竞商人近3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暂停、取消竞商资格,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违法记录。
(三)竞商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略)及企业,不予接受报名竞商,如发现在招商过程中竞商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立即取消竞商人及关联竞商人的竞商资格,列入黑名单,(略)的任何招商项目竞商,串标的竞商人及关联竞商人缴纳的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略)及其下属企业以及招标人:(略)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六)如竞商人中标后,由于自身原因弃标的,竞商人缴纳的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竞商人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商文件第十二项。
九、招商文件编制及有效期限:竞商人编制的招商文件须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招商文件无需密封),并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招商文件应用A4纸双面打印,不得涂改;招商文件必须有意向竞商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经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略)
十、竞商保证金:竞商人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商人指定账户缴纳竞商保证金为:5万元。招商人和中商人签订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竞商人退还竞商保证金,中商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项目的,缴纳的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中商人的竞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可覆盖3个月的租金)。竞商人须向招商人指定以下账户缴纳竞商保证金,(略)转账,请注明“(略)那彭石场闲置场地竞商保证金”。
名称:(略)
开户行:中国银行(略)明秀西支行;
(略)(略)1。
十一、招商规则及报价说明:
1.竞商人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由招商人组织,同级党委派人参加。
竞商人可联系招标联系人:(略)
十二、招商方案及说明:中商人须承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合同版本报名后发电子版),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中标金额足额缴纳全部中标租金费用。竞商人承诺按照招商人指定的业态规划提交方案,经招商人及相关站段审批通过后,方可入场施工,并主动接受招商人相关站段监督。若未达到标准,招商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差额。
十三、其他要求:
(一)竞商人中标后必须自主经营,不得转租第三方。
(二)在合同中约定,承租方不允许建设永久性建筑,如需建设临时建筑,承租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办理临建项目报规报建及相关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市政、安全、环保等相关手续,相关办理手续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后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承租方出现项目审批手续不完备、证件材料存在缺项漏项,导致项目出现违法违规问题无法继续经营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招商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三)本标的物按交付时的现状整体出租,承租方要自行确认现场状况,并要求封闭管理。承租方需按经营业态要求,自行投入资金完善但不限于消防安全、用水用电、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等相关设施,由承租方自行(略)政相关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因经营业态、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等原因不符合出租方上级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而受到相关部门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承租方不得以此作为合同延期或减免租金的理由。
(四)租赁场地范围内严禁存放有毒、腐蚀性、放射性等有害物品、废水、粉尘等污染物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产生噪音。因国家政策、(略)建设需要、出租方上级单位:(略)
(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禁止私自开采石料。在场地租赁期间,一经发现承租方私自开采石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场地,承租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未补齐的仍应补齐)不予退还,如因承租方私自开采等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六)禁止经营的范围:利用标的物存放固体、液体废弃物、有毒有害气体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经营过程中可能排放污水、粉尘等污染物以及产生噪音的;利用标的物进行办学、午托、培训、养老院、网吧等经营项目的;一切违规、违法的经营行为。中商人全权负责使用期间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劳动安全,保证环境卫生、整洁,并承担运营过程中的经营风险。
(七)拟签订合同及安全承诺书样本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及安全承诺书条款需结合本招标文件制定,以实际签订为准。

(略)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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