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持有的“祥洲”船舶及船舶附属设备点击量:36
(略)持有的“祥洲”
(略)GR2024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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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申请与承诺详情点击
转让底价775.73万元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略)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略)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否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否
交易机构项目联系人:
(略)
(略)码CN
(略)型号油船
购置日期数量1
登记日期使用年限0
颜色行驶公里数(万)0.00
所在
(略)(略)王家屋锚地
其他名称:
(略)
计量单位:
(略)
(略)详见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数量
(略)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
(略)
(略)财务部
价款支付方式:
(略)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30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2.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若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
(略)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踏勘安排转让标的转让为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组织,请各意向受让方提前与转让方电话预约申请后,在规定的踏勘时间内到现场踏勘,其他时间转让方不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时应遵守转让方现场踏勘相关管理规定,踏勘时间安排为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踏勘预约申请联系电话:
(略)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1.本项目转让底价不含增值税,本项目成交后,转让方可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由受让方承担,按国家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执行。受让方支付转让方相应税额后,转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2.标的资产目前处于停航状态,资产移交以移交时资产现状为准。本项目标的资产不包括船上剩余燃料油,转让方将于标的资产移交前将剩余燃料油清运。3.其他信息详见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230.000000
交纳截止时间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略)
保证事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基础服务费的;(5)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的。
处置方式:
(略)
其他附件
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承诺函.pdf
信息披露期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略)
FF000E;()DD000E;EE000E;承诺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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