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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四集团有限公司抚州市东临新区一期道路工程-辉煌大道及环湖南大道建设工程项目经理部物资(商品混凝土)采购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江西 - 抚州 发布日期:2024-03-27
所属地区:江西 - 抚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3/2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工程-辉煌大道及环湖南大道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略)
招标
江西省|(略)
设备采购/设备安装
建材项目
招标单位:(略)
(略)(略)工程-辉煌大道及环湖南大道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略)
预算金额:
20685.54万元
发布时间:
19小时前
投标截止:
(略)
开标时间:
(略)
相关产品:
商品混凝土采购商品混凝土
联系方式:(略)
共1条收起
张军勇(略)
正文内容
(略)(略)工程-辉煌大道及环湖南大道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略)
物资(商品混凝土)采购谈判公告

(略):CR24(2024)-DLSZ-WZCG-001_
1.竞争性谈判条件
(略)(略)工程-辉煌大道及环湖南大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略)(略)(略)工程-辉煌大道及环湖南大道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略)
2.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3.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辉煌大道(东临北大道-东临南大道)和环湖南大道(东临大道-辉煌大道)。(略)工程、桥涵工程(涵洞工程)、排水工程(雨污水管道)、电力工程(基础及预埋施工)、弱电工程(基础及预埋施工)、交通工程(基础及标记标线施工)及其他改建工程。
辉煌大道(东临北大道-东临南大道)位于东(略)(略)东部,道路总体呈南北走向,工程北起东临北大道,南至东临南大道,路线全长3.6km;辉煌大道规划(略),设计速度为50Km/h,双向四车道,道路红线宽度35m。
环湖南大道(东临大道-辉煌大道)位于东(略)(略)南部,道路总体呈南北走向,工程西起东临大道,东至辉煌大道,路线全长2.6km;环湖南大道规划(略),设计速度为40Km/h,双向四车道,道路红线宽度35m。
本项目主要工程为:明渠箱涵3座(合计140延米)、雨水箱涵约1.1公里、圆管涵9座(合计约492延米)、路基土石方挖方约71万方(外弃土方约20万方),路基填方约67.4万方、雨污水管道共约19公里、路面工程约6.2公里以及其他附属防护工程。
本工程投标计划工期目标为:3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2023年12月2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09日。
3.2谈判内容:详见谈判公告附表1,本次竞谈一包一投。
3.3谈判方式:(略)
3.谈判报价人资格要求
4.1谈判报价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谈判公告附表1。
4.2本次谈判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4.3谈判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谈判报价人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5.资格审查方法及谈判方法
5.1本次谈判报价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略)
5.2谈判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谈判报价价法。
6.谈判文件的获取:(略)
6.1凡有意参加谈判活动的单位:(略)
6.2谈判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至3月29日08:00~11:30,13:00~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略)(略))进行注册登记并完善信息参加报名及支付谈判采购文件费用(具体操作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6.3本次谈判一包一投,谈判采购文件每包件售价见谈判公告附件1《谈判物资清单》,售后不退。
7.谈判报价文件的递交
7.1此次谈判谈判报价人需制作电子谈判报价文件,(略)递交谈判报价文件。
7.2谈判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日9时30分。
7.3谈判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略)
7.4如采购人:(略)
8.谈判
8.1谈判时间:2024年4月2日9时30分。
8.2谈判地点:(略)
8.3谈判方式:(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略))公开发布。
10.采购人:(略)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邮箱:(略)


2024年3月25日
附表1
1.谈判物资清单
(略)
(略)
物资名称:(略)
(略)
单位:(略)
需用数量
谈判文件售价(元)
谈判保证金(万元)
采购人:(略)
备注
1
ST01
商品混凝土
/
立方米
20685.54
500
2
(略)(略)工程-辉煌大道及环湖南大道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略)
注:本次谈判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略)
2.商品混凝土谈判报价人资格要求((略):ST01)
2.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生产能力:生产厂或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厂须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确认向本项目提供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能满足招标人:(略)
2.3财务能力:响应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须提供谈判报价人近两年(2022、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他相关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略)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谈判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谈判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2.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2年2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5供货业绩:须提供谈判报价人近两年谈判报价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略)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2.6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近三年内(2021年2月至谈判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谈判报价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谈判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谈判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谈判报价的处罚期内、谈判报价人在谈判报价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7其他:响应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招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略)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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