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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0302桂城街道林岳社区广珠西线高速以西地段土地使用权租赁项目竞投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佛山 发布日期:2024-03-27
所属地区:广东 - 佛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公共资源交易所(以下简称:本交易所)(略)(以下简称:出租方)委托,现就桂城街道林(略)广珠西线高速以西地段土地使用权租赁项目采用竞价方式:(略)
一、(略)(略)-0302
二、出租物业内容、数量及要求:
(略)
资产
名称:(略)
地址:(略)
租赁年限
资产总面积
标底价(含税)
(元/月)
交易保证金
(元)
01
土地
桂城街道林(略)广珠西线高速以西地段
6年
141.31亩/94207.14平方米
¥80,193.43
¥300,000.00
三、合格竞投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竞投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参加报价的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代表。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资产经营用途:仅限种植用途。禁止用作违法经营及危险易燃易爆行业、废旧金属等回收行业,不得经营饮食行业。物业内不准住人。
(二)本地块总面积141.31亩,其中可耕地面积129.62亩,计租面积为总面积。
(三)租金递增情况:租赁期内不递增。
(四)履约保证金:按竞得价的三个月租金(取整)收取,承租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出租方交纳。
(五)地块使用要求:
1.本地块耕地(指上述129.62亩)可种植作物必须为粮食作物和非粮作物,具体如下:
粮食作物包括种植谷类、豆类和薯类作物。其中,谷类包括玉米,豆类包括黄豆(大豆)、黑豆、绿豆、芸豆等;薯类包括红薯、马铃薯、木薯、山药等。
非粮食作物包括种植蔬菜、油料、糖类等作物。其中,蔬菜包括萝卜、白菜、卷心菜、花菜、芹菜、韭菜、蒜、葱、胡萝卜、菜瓜、茄、筒蒿、洋葱、莴笋、黄花菜、辣椒、西红柿、香菜、菠菜、冬瓜、南瓜、空心菜、秋葵、茭白、芡实等;油料包括油菜、花生、芝麻、向日葵、蓖麻等;糖类包括甘蔗;草本水果包括草莓、西瓜等。
2.竞得人须在签订合同后两个月内完成种植,项目租赁期内,耕地范围要实现每年不少于两造的轮种,不能撂荒,一年四季均有种植作物。
3.种植过程中农作物四害防治、红火蚁防治、外来物种防治等农业防治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解决。
4.本地块的临时用房、水泵、水电等设施设备按现状交付,由竞得人负责维护。竞得人不得新建建(构)筑物,可使用现状地块内的临时用房用于摆放种植农具。租期届满或提前终止的,竞得人须按可使用状态向出租方交还设施设备。
5.由竞得人向供水、供电部门申请变更使用及支付相应费用。
(六)违约责任
1.本地块必须按上述“地块使用要求”种植及使用,不允许改变其使用用途和破坏地貌,否则出租方有权无偿收回出租的土地,没收竞得人履约保证金。若进行非农业使用的,将作违法用地处理,追究竞得人的相应责任。竞得人不得对所承租土地进行任何形式的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略)内严禁推塘养殖、严禁种植林木、果树、苗木、草皮等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2)填土行为(包括倾倒各种淤泥、垃圾、建筑垃圾、化工废料等);
(3)对地表进行水泥或砂石的硬底化;
(4)除现有用于摆放种植农具的临时建(构)筑物外,不得新搭建永久性或其他临时的建(构)筑物;(5)各类非农业生产的堆放行为;(6)将耕地改造成临时或永久的停车场或汽车训练场或其他建设用途;(7)其他擅自改变或变相改变耕地种植性质,将耕地用于非农业使用的行为。2.竞得人若进行上述禁止事项的属违法用地及违约行为,须承担以下相关法律后果:(1)竞得人在租用土地范围有未经批准建设建(构)筑物的,相关部门在租赁期间可直接进行拆除,不作任何补偿;(2)竞得人须承担改变农地农用的违约责任,向出租方支付(略)/亩的违约金。同时向出租方补缴因处理违法用地而恢复农用地用途的相关费用,并依法追究竞得人法律责任。
3.竞得人未在签订中标合同后两个月内完成种植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竞得人种植率未达到耕地面积(指上述129.62亩)70%的,出租方有权要求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整改期满后仍不满足耕地面积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5.竞得人涉及偷倒行为的,追究竞得人相应法律责任。
(七)耕地返还要求
1.租赁期满后,须按最终现状返还土地(指上述141.31亩),地上种植作物由竞得人收成及清理。2.最终返还情况以无人机拍摄辅助并经双方确认的耕地影像为准。
(八)合同价款支付办法
1.本项目的全部种植收入归竞得人所有,双方根据成交价签订合同。
2.合同价款支付办法:出租方与竞得人双方合同签订生效后,竞得人按交付之日起每半年支付一次价款给出租方。相关支付要求根据合同执行。
(九)踏勘现场
1.竞投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进行勘察,了解标的物现状,勘察现场的费用自负。
2.出租方对竞投人踏勘现场而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3.竞投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出租方的项目现场,但竞投人不得因此使出租方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4.竞投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十)竞得人其他权利义务和注意事项详见竞价文件。
五、竞价方式:(略)
六、本项目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如仅有一个竞投人成功报名且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该竞投人以不低于交易底价的报价成交。如有二位或以上竞投人参与竞投,则采取竞价的方式:(略)
七、报名时间及地址:(略)
八、报名前竞投意向人可自行到实地勘察竞投标的物,了解实际情况。
报名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略)
(三)竞投意向人递交报名资料后,资料不予退回。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一)竞投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竞投人若为自然人,本人必须亲自到场报名:
1、自然人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加其亲笔签名的复印件。
九、交易保证金
(一)各竞投人应按竞价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略)(账号详见竞价文件),提交方式:(略)
(二)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名称:(略)
(三)请各合资格的竞投人必须在2024年4月7日17时前以竞投人的名称:(略)
(四)交易保证金退还:
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竞投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0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2、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及竞得人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全额付清合同履约保证金后,出租方出具《交易保证金退还通知书》。本交易所自收到《交易保证金退还通知书》原件、租赁合同复印件次日起30日内将交易保证金划转回竞得人原汇款账户(不计利息),竞得人自行查收。
3、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十、竞投环节
(一)接收证明文件及签到时间:合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4年4月8日9:00至9:30,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到场,必须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保存完好的交易保证金银行回单(银行凭证)原件、《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格式详见竞价文件附件)、证明文件到本交易所现场参加竞价会议,提前或逾期提交的材料,本交易所恕不接受。
(二)竞价会议开始时间及地址:(略)
(三)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最多只能派2人参加,自然人只限本人参加。
(四)若竞(略)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提电脑、ipad等),请于竞价开始前关闭该设备并放置于指定位置。
(五)如竞投人在竞价环节开始后离开竞价现场,将视为放弃本次竞价。
十一、本项目解释权最终归出租人所有。
十二、联系方式:(略)
(略)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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