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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丹徒区高资中心卫生院检测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所属地区:江苏 发布日期:2024-03-26

镇江市丹徒区高资中心卫生院检测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公告

江苏巍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镇江市丹徒区高资中心卫生院委托,对镇江市丹徒区高资中心卫生院检测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WX-(2024)商字第019号

项目名称:镇江市丹徒区高资中心卫生院检测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万元

最高限价:44万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2.1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2】19号)、(苏财购【2022】4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等政策。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为工业。如果本项目的货物全部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或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对其价格给予10%的调减,用调减后价格计算价格分。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提供产品按国家规定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

2.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2442日,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文件方式:本项目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和邮箱获取文件。

A.现场获取文件地点:镇江市润州区南徐新城商务A区C座11楼1111室。

B.邮箱获取文件:请供应商将获取文件所需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jswxztb5@163.com并电话告知,请将“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领取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相关信息写在邮件正文中。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采购文件。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0511-80836007 18652892105

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没有登记领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通过并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

5、售价:本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佰元整,售后不退第一次已报名单位无需重复缴纳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4911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为无效文件,磋商组织方将拒绝接收。

地点:镇江市润州区南徐新城商务A区C座11楼1111室。

备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以非现场方式“电话”参与评审的必要环节。响应文件接受邮寄投标或现场送达。邮寄投标:即邮寄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邮寄件须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标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不予接收。邮寄投标或现场送达的投标文件均须在20244911点00分前送达并由收件人签收,外包装破损的邮寄件不予接收。

收件人:孙工,收件电话:0511-80836007 18652892105

收件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南徐新城商务A区C座11楼111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49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润州区南徐新城商务A区C座11楼111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2、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名。

3、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镇江市丹徒区高资中心卫生院

  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高资镇南街57号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159512885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巍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润州区南徐新城商务A区C座11楼1111-1117

联 系 人孙工

联系方式:0511-80836007 18652892105

 

 

江苏巍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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