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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标8,约2947亩,上库力农牧场2024年土地经营权出租项目

所属地区:内蒙古 - 呼伦贝尔 发布日期:2024-03-26
所属地区:内蒙古 - 呼伦贝尔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名称:(略)
(略)N0109FCZZ240336产权子类型土地
挂牌起始日期(略):00:00挂牌截止日期(略):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标的概况标的坐落上库力农场第六生产队
基本属性土地四至详见附件明细表
租赁面积约(亩)2947.00租赁期限(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
租金支付方式:(略)
土地类型耕地规定用途马铃薯
权属类型国有所有权人
权证名称:(略)
土地现状是否有优先承租方否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否
地上附着物
是否属再次租赁否其他情况水地面积:2827.00;水地价格:698元/亩;旱地面积:120.00;旱地价格:698元/亩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
评估基准日
(略)
租金底价(元)698.00
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略)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略)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
(略)2023年第三十六次经理:(略)
(略)
特别告知
1、(略),土地用途为用于种植马铃薯。按照国家稳粮扩油的政策要求,各个标的规定种植作物及种植面积详见附件土地经营权出租明细表。标的地块名称:(略)
2、本次标的不分割出租,挂牌价为该标的水浇地底价。根据土地经营权出租明细表,如标的包含水浇地、旱地,在意向承租方竞价时所有地块按照等额增长的方式:(略)
3、本次出租标的地块底价详见附件土地经营权出租明细表,最终交易价款=地块亩数×地块最终成交单价。
4、特别提示:为减少纠纷,避免对所参拍耕地情况不明,所有参与竞租的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到现场勘验标的,所有出租耕地都有不同程度的坡度和洼地,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勘验结束后意向承租方须与出租方代表人即勘验联系人:(略)
5、本次标的资产、挂牌底价详见明细表。竞价增幅10元/亩。
6、双方签订合同时,出租方向最终承租方按10元/亩收取卫生费押金,押金由承租方于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日直接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租赁到期承租方要将所承包耕地达到管理标准,无杂草,及时收获,收获后田间无秸秆、杂物,所有垃圾清理干净后将租赁耕地交付出租方。由出租方验收合格后退还押金,如不合格待承租方清理后方可退还,否则将扣除其押金,押金不足的,出租方有权另行主张。
7、本次出租标的涉及的土地使用面积以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明细为参考,承租方播种结束后,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共同对耕种土地面积进行测量,以实际测量面积计算租金总额,多退少补(为防止耕地的浪费,承租方能播不播的耕地计算在测量面积之内)。
8、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为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
9、本次标的地块整地详情见附件土地经营权出租明细表,承租方可以自己进行整地,但必须按出租方要求及标准进行整地。
10、竞租保证金按照100元/亩收取,竞租成功后竞租保证金可抵租金。意向承租方未竞租成功者,其竞租保证金在竞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
11、承租方租赁出租方的耕地已完成整地作业或者是茬地需出租方代耕的,需另付出租方整地作业费,整地作业费标准为40元每亩,包括深松整地及对角耙地各一遍。
12、如承租方未按时向出租方足额缴纳租赁费和整地作业费,出租方有权禁止承租方进行播种作业,因此所发生的任何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13、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略)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按公告约定处置。
14、承租方承租土地为耕地,地上原有的构筑物、建筑物、农田基础设施、农田水利设施、(略)(略)线、(略)(略)线等(以下简称“附属物”)所有权人为相应产权所有人所有。承租方有权自行与附属物所有权人或其他权利人签订相关协议,取得附属物的使用权。出租方不保证承租方一定取得附属物的使用权,同时也不对附属物的权属及瑕疵承担保证责任。
15、如上内容均来自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略)(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
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6、在通过e(略)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略)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略)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略)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略)
承租方资格条件无
标的交割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交易标的均以展示的实际状况为准,(略)及出租方对交易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略)及出租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略)
2、标的勘验:公告期内请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略)
3、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意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略)提出承租申请、(略)指定银行账户。
4、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承租方资格证明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略),由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资格、报名数量、勘验情况审核;符合承租条件的最高报价者为最终承租方,(略)指定账户。承租方在交纳全部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农垦国有土地租赁合同》。中心在收到全部租金、交易服务费、《耕地合同签订情况表》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租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5、出租方在收到全部租金、押金及其他款项并签订《农垦国有土地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最终承租方办
理标的交接手续。在标的交接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出租方承担,交接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承租方承担。在承租方承租期间,必须严格按承租原土地(耕地)用途、性质、使用,禁止改变土地(耕地)使用用途、性质。禁止超越承租土地面积、范围越界使用。不得改变承租土地原现状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农田基础设施、农田水利设施、(略)(略)线、(略)(略)线等设施。在承租使用过程中对原有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农田基础设施、农田水利设施、(略)(略)线、(略)(略)线等造成损坏的由承租方予以赔偿并恢复原状。
6、禁止承租方在承租土地上建设任何建筑物、构筑物等;承租方因生产作业确需临时建设相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
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并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时,承租方自行拆
除,恢复原样,无论建造获得出租方同意与否,均无权向出租方提出补偿、赔偿等任何费用要求。
7、本次出租标的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接后由承租方承担。
8、本次标的出租涉及所有税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承担主体的,由承租方承担。本次标的出租,承租方须自行了解、办理权属备案等事宜。出租方负责提供权属相关资料,配合承租方办理土地经营权备案手续。
9、承租方在承租期内不得改变土地规定用途,应以自用的方式:(略)
10、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按环保要求进行生产作业。禁止丢弃、倾倒使用过程中的农药、化肥及包装物等;严禁使用长效农药;造成承租耕地环境污染,由承租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1、必须依法经营,禁止承租方对其承租的耕地擅自转租、抵押、担保等。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方承租的耕地,解除合同。
12、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承租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第三方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3、在承租期间一切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如自愿参加农业保险,(略)办理相关手续。
14、因国家经济建设等征用、占用承租的耕地,租赁终止履行,相关赔偿补偿事宜按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15、承租方在承租土地使用过程中,如需要水、电、暖等配套服务的,由承租方与水、电、暖等提供服务方自行协商解决,费用由承租方负责;若水、电、暖等提供服务方为出租方的,双方就相关服务具体事宜、费用、价格等依法、依规平等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协议。
16、租赁标的土地包含水浇地的(详见附件土地经营权出租明细表),出租方租赁期间委托承租方灌溉收费标准:按照水浇地亩数每亩收取承租方浇地费用10元每遍,具体费用以实际发生计算。水浇地中的水利设施使用费用(如电费、人工费用、维修费用等)由出租方承担。出租方为承租方提供水浇地的水利设备喷灌形式为指针圈式或平移式两种,出租方优先供应承租方水利设备使用需求。承租方租赁出租方耕地播种后需要进行灌溉时须向出租方提前三天提出灌溉作业申请,承租方必须按照灌溉作业收费标准乘以灌溉作业面积预交足额的灌溉费用,出租方在确认收到款项后方可为承租方进行灌溉作业,承租方如未及时足额向出租方缴纳灌溉作业费,出租方有权拒绝为承租方进行灌溉作业。因承租方未及时足额向出租方缴纳灌溉作业费,造成承租方马铃薯灌溉延期或未灌溉而遭受旱灾等其它灾害减产,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损失。
1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18、承租方资格条件应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规定。意向承租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出租项目承租方的资格,决定是否承租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略)(略))的《e(略)竞价交易规则》、《(略)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略)
现场展示公告期内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略):00:00至(略):59:59
报名手续见附件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略)
2、(略)认定时间为准。3、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扣除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索。(1)报名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租金或交易服务费的;(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4)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5)(略)的;(6)(略)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4、处置方法:(1)最终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最终承租方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略)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租金的等额部分;(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略)无息原渠道退还。
交易安排交易方式:(略)
自由竞价时间(略):00:(略)-1010: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
附件下载承租方提供的资料清单.doc2024年上库力土地经营权出租项目明细表(1).xls现场勘验确认书.docx资产承租申请书(法人).doc资产承租申请书(自然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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