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侧储能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略)(略)侧储能项目(项目名称:
(略)
3.2本次招标的特定资格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电力工程专业(指热能动力工程或核电工程或风电或太阳能及其他能源工程或输配电及用电工程)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电力工程专业(指热能动力工程或核电工程或风电或太阳能及其他能源工程或输配电及用电工程)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且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9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单个项目装机容量50MWh及以上(装机容量以竣工验收记录(报告)
(略)证明为准)储能电站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证明材料提供:①有效合同,至少包括封面、首页、价款页、签章页和能反映业绩指标的内容页;有效合同,至少包括封面、首页、价款页、签章页和能反映业绩指标的内容页;②竣工验收记录(报告)或可
(略)证明(内容应包含项目的装机容量))。如竣工验收记录(报告)
(略)
证明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项目项目装机容量装机容量的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仅指竣工
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
(略)
证明)如出现载明信息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资料(
(略)证明)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发改委、人民法院等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参加投标。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单位:
(略)
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联合体一方应提供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另一方应提供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力行业设计
甲级资质证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联合体成员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
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并注明联合体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立,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
(略)
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4.1招标文件获取:
(略)
4.2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略)公共资源交易系
统”(
(略).cn/col/col
(略)/index.html),完善企业投标信息并获取:
(略)
完善企业投标信息获取:
(略)
4.
(略)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手续,取
(略)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CA数字证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16日09时30分(详见时间安排表)。
5.2提交方式:
(略)
拒绝。
6.开标时间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现场开标现场开标,投标文件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需使用CA数字证书现场进行解密。现场开标地点:
(略)
(略)3号交易厅(
(略))。
☑6.2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
(略)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略)址
为:http://
(略),请各投标单位:
(略)
备注:
(略)问题请咨询:新点软件客服电话:
(略),新点技术人员(
(略)):0575—
(略);CA电子签
章问题请咨询:天谷软件客服电话:
(略)。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符合性评审法本次招标采用符合性评审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审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审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
(略)(略)、
(略)上发布。
9.其他补充事宜
9.1其他事项:/。
10.联系方式:
(略)
地址:
(略)
邮编:312030邮编:312030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5电话:
(略)2/
(略)
传真:/传真:
(略)0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略)@qq.com
(略)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略):/账号:/
监督管理部门:
(略)
地址:
(略)
邮编:/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2
传真:/
电子邮件:/
(略)址:
(略).cn/col/col
(略)/index.html开户银行:/
(略):/
11.
(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扫黑除恶举报
(略)扫黑办举报电话:
(略)0或110区公管办举报电话:
(略)2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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