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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海洋综合试验场(浙江象山)一期项目—场区工程(施工)

所属地区:浙江 - 宁波 发布日期:2024-03-26
所属地区:浙江 - 宁波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东海海洋综合试验场(浙江象山)一期项目—场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东海海洋综合试验场(浙江象山)一期项目—场区工程(施工)已由(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性资金及企业自筹100%,(略),招标人:(略)
(略)(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
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规模:总用地面积40.35亩,海域使用面积18.5亩,总建筑面积5664.7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大气(略)(略)(总建筑面积为2998.51平方米,主要功能为根据海洋试验场实验需求,设置大型装备试
验厂房、环境模拟实验室、力学损伤实验室、金相制样实验室、表面分析实验室、化学分析实验室、电化实验室、污损生物实验室、智能检测数据室等相关的实验用房)、无人机调试(略)长28米,宽6米的引桥,与陆(略)联通)、(略)(路宽5米,长733
米,(略)面)、电气、给排水、绿化景观等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
2.3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包括大气(略)(略)、无人机调试(略)、1#、2#海
水试验场、接岸引桥、(略)、电气、给排水、绿化景观等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等,供配电工程不列入本次总承包招标范
围,但属于总承包管理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东海海洋综合试验场(浙江象山)一期项目—场区工程(施工)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略)(略)”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3与招标人:(略)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4.1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略)上下载方式:(略)
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略)
六、其他公告内容
七、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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