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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祥铃实业有限公司位于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良村公路32号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

所属地区:广东 - 韶关 发布日期:2024-03-25
所属地区:广东 - 韶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4月28日10时至2024年4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略)(网址:https://(略).html)(略)拥有的土地、房屋等整体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处置单位:(略)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拍卖标的物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的职责,(略)处置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拍卖标的物信息(如交付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余款支付方式:(略)
3、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国土、城乡规划、住建、“三旧”改造办等政府有关部门,对拍卖标的物的权属、税收政策、是否存在用途等政策限制,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法律、政策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交付或不能持续使用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拍卖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人民法院与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数量、品质和价值)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参与竞拍的竞买人请于规定时间进行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包含本公告约定的由买受人所需承担的各种税、费等。
二、拍卖标的情况:
(一)本次整体拍卖的标的为:(略)(以下简称“(略)”)位(略)的3宗工业用地及地上23项房屋建筑物,具体如下:
1、三宗土地使用权信息
土地使用权总面积共46980㎡,其中已办理产权证土地两宗(地块1、2),面积共11771㎡;未办理产权过户土地一宗(地块3),面积为35209㎡;三宗地评估值为(略)元(扣除地块3划拨地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略)元后的评估值为(略)元)。详见下表:
(略)
(略)
证载土地使用权人
坐落/地址:(略)
土地用途
土地使用权类型
使用终止日期
土地面积(m²)
备注
1
韶府国用
(2013)第
(略)
(略)
(略)(略)五里亭
办厂用地(
工业用地)
出让
2045年10月26日
7291
现处于查封、抵押状态
2
韶府国用
(2013)第
(略)
(略)
(略)(略)五里亭良村
办厂(工业用地)
出让
2043年11月1日
4480
现处于查封、抵押状态
3
韶府国用字
(1992)第
(略)
(略)
(略)
矿品加工(工业用地)
划拨
35209
(略)于2011年6月通过拍卖取得,依据拍卖规则,需承担地块上住户的安置和其他权属不明附着物补偿方可整体使用,至今尚未办理过户手续。
2、房屋建筑物信息
房屋建筑物共23栋,总建筑面积为3142.37㎡,实际用途为办公室、仓库、厂房等使用,建筑物均位于韶府国用字(1992)第(略)号土地上(地块3),评估值为(略)元,详见下表:
(略)
建筑名称:(略)
(略)
建筑结构及
总层数
建成年月
建筑面积(m²)
备注
1
办公室
粤房地权证韶字第(略)
混合结构二层
1980年
253.33
协议转让取得,(略),未办理过户手续。
2
仓库1
未办证
框架结构一层
1990年
109.18
3
仓库2
未办证
框架结构一层
1990年
204.58
4
仓库3
未办证
混合结构一层
1980年
135.68
5
仓库4
未办证
砖木结构一层
1980年
328.6
6
员工宿合
未办证
砖木结构一层
1980年
257.28
7
伙房
未办证
砖木结构一层
1980年
97.92
8
餐厅
未办证
砖木结构一层
1980年
172.8
9
2间宿舍
未办证
砖木结构一层
1980年
74.88
10
后大门旁车库
未办证
框架结构一层
1980年
85
11
改扩建冲凉房厕所
未办证
砖木结构一层
1980年
120
12
食堂
未办证
砖木结构一层
1980年
137.6
13
冲冷房
未办证
砖木结构一层
1980年
24.79
14
厕所
未办证
砖木结构一层
1980年
26.24
15
成品仓(含新装修)
未办证
混合结构一层
1980年
100.8
16
化验房
未办证
砖木结构一层
1980年
179.84
17
油库房
未办证
混合结构一层
1980年
120
18
选砂车间1
未办证
混合结构一层
1980年
252
19
选砂车间2
未办证
混合结构一层
1980年
49.2
20
选砂车间3
未办证
混合结构一层
1980年
258
21
中间仓
未办证
混合结构一层
1980年
24.93
22
破碎房
未办证
混合结构一层
1980年
51
23
碳房
未办证
混合结构一层
1980年
78.72
本次整体拍卖的标的物的评估总价为(略)元,扣除地块3划拨地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略)元后的评估总价为(略)元,(略)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粤公信房地评字【2023】第0336号)及补缴土地出让金的补充说明。
(二)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物位置。本次拍卖的土地、房屋建筑物等资产位(略)五里亭良村,三宗地集中连片。
2、请竞买人竞拍前自行了解上述拍卖标的物的具体情况。如对上述拍卖标的物权属或其他相关权益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开始七日前与管理人联系,并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并放弃相关权利。
3、所有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交付时现状与公告披露信息不一致的,以交付现场实物状况为准,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不退还所有拍卖款项。竞买人参与竞买时,视同已知悉相关情况并愿意承担风险。
4、根据有关文件材料,(略)三宗工业用地已纳入(略)“三旧”改造专项规划范围,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调查,附件材料仅供参考。本次拍卖按现状和证载用途为准。
5、韶府国用字(1992)第(略)号土地使用权(地块3)(略)于2011年6月通过拍卖取得,(略),现状为划拨用地,未办理过户手续,管理人仅接收到拍卖成交相关文件的复印件。标的竞价成交后管理人仅将已接收的复印件提供给买受人,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能否过户及办理产权证、标的物使用存在限制或瑕疵等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如有纠纷,买受人自循法律途径解决,法院、(略)对此不负责。
(略)管理、收益的多栋房屋(不列入本次拍卖范围),房屋围墙范围内占地面积约2900㎡,成交后买受人若需要整体利用该地块,需自行与房屋管理者协商解决,如需要补偿的,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略)职工住宅2栋及附属建构筑物(不列入本次拍卖范围),涉及已房改或尚未房改的约28户职工住房,涉及占地面积约4800㎡,成交后买受人若需整体开发利用该地块,须对职工住房进行安置补偿,相关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调查。
地块3上可能存在拍卖清单外、权属不明的零星房屋或其他附着物,成交后买受人若需要整体利用该地块,需自行与管理者协商解决,如需要补偿的,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6、本次拍卖的标的中土地以及地上建筑物等信息如有登记机构的,以相关登记部门核定为准,如登记情况与现状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拍卖标的包括但不限于补交款项、罚款、完善手续、过户限制或无法过户等责任和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不得就此主张拍卖无效或者向管理人和法院主张其他权利,提请竞买人特别注意。上述拍卖标的情况在本公告所描述内容来源于管理人掌握的现有资料的记载,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
8、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括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以及可能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补偿款、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附加、印花税、契税、罚款、滞纳金、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恢复和测量费等)、应补的相关款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等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上述款项不包括在拍卖成交价款中,由买受人另行及时支付,买受人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法院、管理人、(略)索偿。请竞买人在参加竞拍时对此予以特别注意,充分考虑该项成本。
9、(略)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粤公信房地评字【2023】第0336号)及有关图片等信息仅供参考,买受人不得以交付的拍卖标的物与评估报告及有关图片等记载的拍卖标的物的瑕疵而主张调整拍卖成交价或退还拍卖款项。
三、拍卖与竞价方式:(略)
1、本次拍卖为全部标的物整体拍卖。
2、起拍价:1602万元,保证金:160万元,增价幅度:(略)及其整数倍。
3、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略)
4、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一)咨询时间与方式:(略)
管理人接受竞买人咨询的时间: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至竞价结束时止的上午9:00-12:00及下午14:30-17: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看样时间与方式:(略)
1、拍卖标的物展示地点:(略)
2、看样时间及方式:(略)
五、竞买人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参加竞买。
2、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3、因不符合条件或地方政策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略)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5、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优先购买权
1、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暂无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2、如竞买人认为自己具备优先购买资格的,应于竞拍开始五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购买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拍卖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与竞买的,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略)破产清算之日(即2021年11月24日)起至拍卖标的物所有权变更为买受人时止可能存在拖欠或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各项税(费),以及本次拍卖形成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增值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费、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出让金等),无论是以买受人名义缴纳还是以出卖方名义缴纳的各项税(费),均由买受人全部负担。另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税(费)等,也均由买受人负担,相关税(费)的金额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提醒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向有关部门咨询核实拍卖标的物交易税、费及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的具体金额,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及风险。买受人在承担税、费后,不得据此主张拍卖无效或向管理人追索赔偿等任何法律责任。
2、(略)收取的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略)按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支付软件服务费(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上限为50万,(略)成交价=起拍价+溢价)。
八、保证金和款项支付
1、拍卖竞价前,(略)并通过实名认证((略)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略)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汇款至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略)(略)6】。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栏注明“(略)拍卖成交尾款”。
上述期限内不能交清成交价款的,竞买行为将被认定为悔拍。
3、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与原拍卖价款差价等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拍品交付
1、拍卖成交的,竞得者应按照上述第八条第2款规定将剩余尾款支付至管理人指定账户。
2、竞得者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和法院出具确认成交裁定书后,视为拍卖成功,由管理人办理移交手续,拍卖标的的所有权由竞得者享有,毁损、灭失的全部自然风险和法律风险以及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亦由竞得者承担。
3、竞得者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和法院出具确认成交裁定书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授权委托书、相关身份证明到管理人处(地址:(略)
4、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竞得者应自行负责到相关主管部门产权过户手续,拍卖标的无法过户或迟延过户等风险由竞得者自行承担。法院出具确认成交裁定书,必要时,管理人可协助买受人提请人民法院出具协执通知等其他相关法律文书(具体情况以法院答复为准),管理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和可予协助的事项。
十、风险提示
1、本次列入拍卖标的物范围的资产,可能存在部分房屋、土地由他人使用需依法清场后方可移交的情况,拍卖成交且办理资产的文书资料移交手续后,管理人与买受人需在协调清场后(符合不予清场移交的情形或买受人同意除外)方能实施现场移交,若买受人完成法定成交手续仍未能接管的,由买受人依法向使用人主张相关权利,且视同移交接收,但不得据此主张拍卖无效或向法院、管理人追索赔偿等任何法律责任。
2、本次拍卖标的物原购置财产时的票据及有关资料无法提供,本次拍卖成交所涉的所有发票由买受人向税务等相关部门自行咨询、申请开具,因此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付清全部款项后,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提供收款收据。
3、本次拍卖标的物有关的产权证书原件无法提供,竞得者应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拍卖标的物过户时可能产生的额外费用等风险由竞得者自行承担。
4、拍卖标的物中,部分财产存在抵押担保情形,办理注销担保需要担保权人的配合,所需时间无法确定,参与竞买的买受人视为知晓该事项,且不得因担保权人未及时办理注销担保登记手续导致无法过户而主张拍卖无效或向管理人主张任何赔偿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物存在保全措施的,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将依法向作出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申请解除查封,但不承诺解封时间,买受人不得因解封时间、注销他项权利时间的问题主张拍卖无效或向管理人主张任何赔偿责任。由此导致交付、过户迟延的风险及由此产生的费用或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
6、拍卖标的特殊情况说明: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地上部分建、构筑物可能涉及权属不清,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有意者可自行实地看样,并充分考虑拍卖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略)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参与竞价。
7、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与本次拍卖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所有瑕疵以及接受本竞买公告、须知等规则及要求。法院、管理人对拍卖标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拍卖标的面积差异、拍卖标的瑕疵、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与登记状况之间的差异等不作担保,由竞得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8、拍卖标的基本情况已作公示,上述情况将可能存在信息披露不全或不准等情形。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务必向拍卖标的所在的当地有关部门了解拍卖标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纳的标准及起止时间、其他须注意事项进行咨询,以及对实物现状进行核实,充分核实和评估因此所带来的风险及后果,因此导致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承担。法院和管理人不承担办理过户以及补缴各类税费的风险和责任,买受人亦不得因此而主张拍卖无效及其他赔偿。
十一、其他事项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略)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理性参拍。
管理人咨询电话:钟先生((略)
高女士((略)
法院监督电话:(略)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略)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略)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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