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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水木清华小区2号楼3号商服194.54平方米(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黑龙江 - 双鸭山 发布日期:2024-03-24
所属地区:黑龙江 - 双鸭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法院公告
(略)商服194.54平方米(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黑龙江省(略)人民法院
(略)络司法拍卖公告

一、拍卖公告
(略)名下的的位于(略)商服已于2023年6月10日作出拍卖公告。
二、执行依据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黑民初10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三、定价依据
司法评估。
四、拍卖时间、起拍价、竞价规则
黑龙江省(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4月25日10时至2024年4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起拍价:。((略)上拍卖信息)
五、拍卖财产的权属、占有使用附随义务等情况
拍卖标的:位于(略)水木清(略)
优先购买权主体及权利性质:无
七、通知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本院已于2022年11月22日作出执行通知,已送达当事人。
八、拍卖款项支付方式:(略)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4年4月26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九、拍卖财产产权转移产生的税费及承担方式:(略)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契税费用及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采暖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不包含超过法律规定范围的滞纳金等)。
十、执行法院、联系、监督方式:(略)
执行法院:(略)人民法院;
联系人:(略)
监督电话:(略)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所含标的物
标的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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