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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工程项目实施维护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发布日期:2024-03-22
所属地区:上海 - 上海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2024年工程项目实施维护服务项目比选公告((略):CTBX(略)62)
项目所(略)(略)一、招标条件本2024年工程项目实施维护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2024年工程项目实施维护服务项目,本项目预估金额(略).08元人民币(不含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2024年工程项目实施维护服务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略)年工程项目实施维护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参选人资格要求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略)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略)
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略)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包件参选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略)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略)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略)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3月2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27日起)被判处单位:(略)
(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8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略)
1.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1.1项目概况:2024年工程项目实施维护服务项目,本项目预估金额(略).08元人民币(不含税)。
1.2比选内容:2024年工程项目实施维护服务项目,主旨在提供针对设备及第三方软件的安装实施服务,包括设备上架安装、设备加电、保障设备运行环境、系统安装、系统联调、网络联调、破坏性测试、安全加固等内容。
1.3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1.4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价)。最高参选限价为(略).08元。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5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参选人资格要求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略)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略)
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略)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包件参选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略)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略)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略)
(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参选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略)
5.参选文件的递交5.1纸质文件递交:递交纸质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28日9时30分,参选文件递交地点:(略)
(略)参选人可以以邮寄、快递方式:(略)
(略)参选人也可以自行将参选文件送达指定地点:(略)
5.2本项目唱价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略)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代理机构:(略)
(略)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略)未按照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略)(https://(略).cn)、(略)(略))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略)(https://(略).cn)、(略)(略))上发布。
除上述外,(略)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略)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略)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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