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航空航天研学实践教育基地项目(一期)勘察招标公告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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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航空航天研学实践教育基地项目(一期)勘察招标公告
(略):JL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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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航空航天研学实践教育基地项目(一期)已完成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项目代码:
(略)-
(略)),
(略),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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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95030㎡,总建筑面积36500㎡,新建2栋地上建筑及配套建
(略)外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勘察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物探、勘探、取样、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编制工程勘察报告和试验等勘察作业,出具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满足工程设计要求的成果报告,并配合完成设计及审查工作;
2.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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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勘察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完成勘察任务,并提供全部合格的勘测成果;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
(略)关于勘察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项目目标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分项)专业乙级资质(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资质;
注:1.吉林省住建厅、
(略)建委、延边州住建局核发的省级权限审批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自动延续至2024年6月30日。
2.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
(略)(略)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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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业绩认定:本省
(略)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6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投标人应
(略)(略)(
(略).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未在“
(略)”(
(略).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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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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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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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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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25日上午8:30至2024年3月29日16:00前,通过CA
(略)(https://
(略).cn/EpointSSO/memberLogi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略)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
(略)操作手册》办理,
(略)(
(略).cn/ggzy/dzhpx/czsc/)。下载时必须使用自己的身份,从其他途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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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
(略)(http://
(略))上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潜在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4月17日9时00分;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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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略)不见面开标大厅和腾讯会议(
(略)不见面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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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略)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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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投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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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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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略)》、《
(略)(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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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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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略)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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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略)6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9
监督部门:
(略)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略)
吉林省
(略)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略)
电话:
(略)8
邮箱:
(略)
地址:
(略)
邮编:130051
(略)(略)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略)
电话:
(略)9
邮箱:
(略)
地址:
(略)
邮编:130400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电子保函提示:
(略),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
(略)开具为准,
(略)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
(略).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
(略).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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