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哈尔滨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补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四标段

所属地区:黑龙江 - 哈尔滨 发布日期:2024-03-22

哈尔滨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补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J0100G24012(HTCL-ZB-2450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补报项目已由哈里发改发〔2024〕7号至哈里发改发〔2024〕10号、哈外发改发[2024]12号至哈外发改发[2024]28号、哈香发改发〔2024]4号至哈香发改发〔2024]1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道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尔滨市道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尔滨市香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哈尔滨市3区财政,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补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3区(道里区、道外区、香坊区)

2.3建设规模:2024年哈市3区共计补报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约135.85万平方米,涉及292栋楼体,居民25001户。

2.4招标范围:规划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拟改造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统筹规划老旧小区区域性商超、便民、养老、托幼、体育等服务设施,给出拟改造小区建筑风格、色彩、小区庭院景观环境提升等具体要求,提出拟改造小区内违章建筑、城市疮疤建筑(构筑物)等提出整治意见,提出门市房、楼体牌匾、广告、底层餐饮烟道等外墙附着物提出整治意见等;方案及初步设计(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深度满足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2版)技术要求,符合《哈尔滨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技术标准》设计要求,配合造价咨询单位完成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等。

2.5服务期限:共60日历天,从设计开始至与施工图设计交底;

2.6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

一标段(道里区、道外区、香坊区)规划设计:77.43万元;

二标段(道里区、香坊区)方案及初步设计:311.67万元;

三标段(道外区、香坊区)方案及初步设计:395.45万元;

四标段(香坊区)方案及初步设计:347.90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四个标段

一标段(道里区、道外区、香坊区)规划建筑面积约135.85万平方米;

二标段(道里区、香坊区)设计建筑面积约45.34万平方米;

三标段(道外区、香坊区)设计建筑面积约46.30万平方米;

四标段(香坊区)设计建筑面积约44.21万平方米。

各区具体建筑面积以各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为准。

潜在投标人可对方案及初步设计中的三个标段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中标一个标段。

2.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一标段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二、三、四标段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二、三、四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3年1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记录,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2024年3月22日17时00分至2024年3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09时30分。

6.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8.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8.2开标时间:2024年4月15日09时30分。

8.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11.其他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11.3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12.联系方式

人:哈尔滨市道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尔滨市道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尔滨市香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哈尔滨市

人:王欣

联系电话:0451-87383234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人:申明慧 陈继龙

话:0451-82364715 82364797

电子邮件:hljyxzb5@foxmail.com

期:2024年322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