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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洛阳首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03月-08竞价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洛阳 发布日期:2024-03-22
所属地区:河南 - 洛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2024年03月-08竞价公告
(略):NJJD-(略)3-216
(略)就市场煤采购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煤种:贫瘦煤
2.采购数量:5,000吨
3.交货地点:(略)
4.交货日期:(略)(略)
5.运输方式:(略)
6.交货价格:到厂价
7.数量验收方式:(略)
8.质量验收方式:(略)
9.货款结算方式:(略)
10.是否含税:含税
二、(略)
(略)(略)
三、时间安排
1.竞价模式:一次报价
2.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略):07:42
四、质量标准
煤炭指标
单位:(略)
典型值
拒收值
发热量(收到基低位)
kcal/kg
≥2,500
<2,000
干燥基全硫St,d
%
<1.5
≥2
空干基挥发份Vad
%
10
收到基灰分Aar
%
全水分(Mt)
%
<12
空干基内水(Mad)
%
粒度
mm
灰熔点(ST)

哈式可磨系数(HGI)
HGI
五、奖惩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煤炭购销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收货人名称:(略)
1.收货人为:(略)
2.交货期间为:2024年03月23日至2024年03月31日
3.供煤矿点、交货地点:(略)
矿别煤种供煤矿点发站到站交货地点:(略)
*****贫瘦煤*********首阳山买受人煤场03月10000
分月计划交货量系基于买受人电量计划进行确定,买受人可根据实际电量和需求变化对计划交货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略)
4.品种规格及质量要求:出卖人所供煤炭需满足《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和以下煤质指标要求:
发热量全水挥发分硫分灰熔点哈氏可磨系数粒度
Qnet,ar(千卡/千克)Mt(%)Vad(%)St,d(%)ST(℃)HGI(mm)
≥2500≤12≥10≤1.5≥1200≥90≤25
所供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对卸输煤设施、(略)及燃烧设备造成意外损坏的物质,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有权拒收并终止合同。
二、运输方式:(略)
1.运输:本合同项下煤炭的运输由出卖人组织,托运人为出卖人,并以汽车运输的方式:(略)
2.风险分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在货物交付买受人之前,煤炭所有权归出卖人所有,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及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在货物交付买受人后起,煤炭所有权转归买受人所有,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及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3.费用承担:在货物交付买受人之前,有关本合同项下煤炭的一切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在货物交付买受人后,有关煤炭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三、数量及质量验收
1.数量以吨为计量单位:(略)
2.如出卖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应在接到该批次验收结果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经协商后可委托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授权资质的第三方煤质检验机构进行复检,买、卖双方以复检结果进行最终验收结算。如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则该验收结果即作为最终验收结算依据。
3.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出卖人应熟知和遵守买受人验收相关制度或标准,掺杂使假或违反附件所列制度或标准的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合同签订即代表出卖人已阅知并同意准守买受人相关制度或标准。
(2)出卖人签订的年度《安全协议书》和《廉洁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合同价格
合同价格(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3%,采用单卡计价方式:(略)
1.基准价格:以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及其他指标分别加权平均结果进行计价,为到厂含税价格,具体如下:
热值范围(千卡/千克)热值基准价格(元/兆卡)加权方式:(略)
Qnet,ar≥2500中标价格合同周期收到基加权低位发热量×热值基准价格
2400≤Qnet,ar<2500中标价格-0.003合同周期收到基加权低位发热量×热值基准价格
2300≤Qnet,ar<2400中标价格-0.006合同周期收到基加权低位发热量×热值基准价格
2200≤Qnet,ar<2300中标价格-0.009合同周期收到基加权低位发热量×热值基准价格
2100≤Qnet,ar<2200中标价格-0.012合同周期收到基加权低位发热量×热值基准价格
2000≤Qnet,ar<2100中标价格-0.015合同周期收到基加权低位发热量×热值基准价格
Qnet,ar<2000以下----日批次收到基加权低位发热量×热值基准价格
发热量日考核:Qnet,ar<2000千卡/千克不参与合同周期加权平均;当Qnet,ar按2000≤千卡/千克Qnet,ar<2100千卡/千克价格为基准,每降低1千卡/千克扣煤价0.3元/吨。
2.质量调整价;硫分/挥发分/全水等指标以本合同第一条第4项约定的各品种“煤炭质量”为基准,在约定范围内的,不调整价格。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略)
(略)煤质指标指标范围(%)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元/吨)增减基准加权方式:(略)
1硫份St,d1.5<St,d≤(略)合同周期(加权验收值-增减基准)/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2硫份St,d1.7<St,d≤(略)合同周期(加权验收值-增减基准)/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3硫份St,dSt,d>(略)日批次(日批次验收值-增减基准)/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其中出现上述第3小项时,该批次不参与合同周期加权平均。其中出现第3小项连续三天的买受人有权终止合同。
(略)煤质指标指标范围(%)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元/吨)增减基准加权方式:(略)
1挥发分VadVad<101-510日批次(日批次验收值-增减基准)/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略)煤质指标指标范围(%)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元/吨)增减基准加权方式:(略)
1全水MtMt>120.01-0.0112合同周期(加权验收值-增减基准)/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3.数量调整价:
以本合同第一条第3项约定的【合同总数量】为基准,到货率=实际供应量/合同总数量在90-110%内的,不调整价格。超出约定范围的,按照以下方式:(略)
到货率范围(%)考核指标
80%≤到货率煤价在合同热值基准价格的基础上降0.002元/兆卡
70%≤到货率煤价在合同热值基准价格的基础上降0.004元/兆卡
60%≤到货率煤价在合同热值基准价格的基础上降0.008元/兆卡
到货率<60%煤价在合同热值基准价格的基础上降0.012元/兆卡,延期支付煤款。
到货率>110%煤价在合同热值基准价格的基础上降0.001元/兆卡
发运量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后不再按照上述条款进行考核。
六、争议解决
六、合同变更与解除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七、违约责任1.买受人燃料质检部在进行汽运煤下部人工采样或煤场抽查时,发现存在掺杂使假行为时,可直接转入《(略)打击入厂煤掺杂使假工作预案》有关工作流程,买受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最低发热量结算或拒付煤款。2.出卖人应在装车24小时前通知买受人装车计划,在得到买受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装车;装车后要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略)
七、联系方式:(略)
1.采购执行单位:(略)
2.联系人:(略)
3.联系电话:(略)
八、备注
(略)委托,(略)负责运营。平台对煤炭竞价实行有偿服务,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竞价服务费收费主体单位:(略)
九、合同附件
市场煤采购合同标准模板(到厂交货).docx
市场煤采购合同标准模板(到厂交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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