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项目名称:
(略)
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
E.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二、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略)
(1)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7日
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3)获取:
(略)
(4)联系人:
(略)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标书材料费:300元(售后不退)
四、采购人:
(略)
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略)
中标人数量:一名。
五、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次招标内容:
(略)智能柜面综合服务终端(12台)采购安装调试。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
六、投标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略)
投标时间:2024年4月8日北京时间下午2:00至2:30
投标(开标)地点:
(略)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8日北京时间下午2:30,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投标会议。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九、项目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十、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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