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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普集团大气环境监测招标

所属地区:江苏 - 镇江 发布日期:2024-03-20
所属地区:江苏 - 镇江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索普集团大气环境监测招标文件
(略)现需开展环境空气监测,采用自主公开招标的方式:(略)
一、招标概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监测时间:初定2024年4月和9月份,2025年具体时间待定;
(三)监测地点:(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3月28日14时(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略)
二、招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索普化工基地(原)开(略)内无组织环境空气委托检测,检测布设5个检测点位,连续检测2天,检测项目为PAMS(57种)、醛酮类(13种)、臭气浓度。
预估2024年、2025年索普化工基地(原)大气环境监测每年2次。每次监测单独出具报告,依据投标单价按实际监测次数结算。
(二)技术要求:
投标方依据国家相应监测技术规范开展工作,按要求开展检测,并出具规范的检测报告。
三、投标人资质与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经营应具备的合法资质;
(二)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
(三)投标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四)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电话联系后2小时内必须给予回复,明确解决方案;
(五)投标人为(略)内企业,必须具有相关检测CMA资质,提供检测业务的业绩至少1家(提供业绩表,合同复印件等);
(六)不接受被列入索普集团供应商负面清单中的单位:(略)
(七)投标价格为五个点位所有监测项目连续检测2天的总价(检测项目见报价函)。
四、投标:
(一)报价方式:(略)
(二)付款方式:(略)
(三)本项目投标可通过线下进行:
1、采用线下投标应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以标袋形式送达,标袋外包装必须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另需加盖公章、法人章,填写密封日期;在标袋封面上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略)
2.(四)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寄:公司:江苏索普(集团)(略)
地址:(略)
邮编:212006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五)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略)
联系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负责人:王工(略)(工作时间:9:00-17:00)
五、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一)开标
本项目由招标人:(略)
(二)评标
1、在能够满足招标人:(略)
2、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
3、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三)流标
招标人:(略)
(四)废标
1、凡投标人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招标人:(略)
2、投标人应如实提供(略)场规律和自身成本的合理报价。如果投标人的报(略)场价格明显偏离并因此影响了招标活动的公正合理性,损害了招标人:(略)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违约责任:
1.如中标单位:(略)
2.中标单位:(略)
(1)招标人:(略)
(2)招标人:(略)
(二)中标人中标以后应严格按照标书约定与招标方签定供需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做好服务工作。对中标人所有违背标书及合同约定的行为,招标人:(略)
(三)如投标人不能正常履约,对招标人:(略)
(四)投标人对所供产品所引起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招标人:(略)
(五)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即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六)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集团)(略)商务合作部所有。
(七)(略)址:/list/91-93.html。
报价函
江苏索普(集团)(略)
(投标单位:(略)
1、投标项目的投标价(含税)为元/次,(大写):元人民币,税率%。
2、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规定;
3、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招标方的解释处理;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6、对自主公开招标文件的不接受项: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略)
投标单位:(略)
日期:
类别
检测地点:(略)
检测项目
废气
索普化工基地(原)下风向、界区内3号点位、界区内2号点位、界区内1号点位、索普化工基地(原)上风向
乙烯
乙炔
乙烷
丙烯
丙烷
异丁烷
1-丁烯
正丁烷
反式-2-丁烯
顺式-2-丁烯
异戊烷
1-戊烯
正戊烷
异戊二烯
反式-2-戊烯
顺式-2-戊烯
2,2-二甲基丁烷
环戊烷
2,3-二甲基丁烷
2-甲基戊烷
3-甲基戊烷
1-己烯
正己烷
甲基环戊烷
2,4-二甲基戊烷

环己烷
2-甲基己烷
2,3-二甲基戊烷
3-甲基己烷
2,2,4-三甲基戊烷
正庚烷
甲基环己烷
2,3,4-三甲基戊烷
甲苯
2-甲基庚烷
3-甲基庚烷
正辛烷
乙苯
对,间-二甲苯
苯乙烯
邻-二甲苯
正壬烷
异丙苯
正丙苯
间-乙基甲苯
对-乙基甲苯
1,3,5-三甲基苯
邻-乙基甲苯
1,2,4-三甲基苯
正癸烷
1,2,3-三甲基苯
间-二乙基苯
对-二乙基苯
正十一烷
正十二烷
甲醛
乙醛
丙烯醛
丙酮
丙醛
丁烯醛
甲基丙烯醛
正丁醛
2-丁酮
苯甲醛
戊醛
间甲基苯甲醛
己醛
臭气浓度
附件1
索普集团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
(2023年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凡按国家标准及相关准则或规定组织生产销售的物资供应商、服务提供商或施工承包商,其资质证照齐全且满足我司采购要求,均可参与我司组织的招标及比价采购等商务活动。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索普集团本部各部门,各单位:(略)
第三条职责分工
1.使用部门:负责提供技术参数或提出服务要求,对采购物资或服务的质量进行验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在使用效果、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
2.管理部门:负责监管使用过程,对标的物样品或试供原料的质量进行检验,(略)所需的技术要求。
3.采购部门:负责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不断开发有能力、(略)所需物资或服务的供应商,对目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完整性、交货期、价格等作为筛选的依据进行资格初审,收集供应商资料并建立档案。
4.监管部门:负责对采购流程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第四条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工作由商务合作部全面负责,其他职能部门在使用或监管过程中产生的供应商考核意见应报商务合作部统一汇总管理。具体确定流程如下:
供应商评审负面清单制度流程
第三章供应商积分考核和管理
第五条供应商的积分考核主要包括供货质量、交货周期、售后服务、资质信誉等方面,每项各10分。使用部门、专业管理部门、采购部门、监管部门均可提出书面考核意见。商务合作部负责对各相关部门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收集汇总,并根据综合扣分情况将供应商分为合格供应商或负面清单供应商。凡被列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略)进行合作;凡未被列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一年后当年考核扣分自动清零。
1.合格供应商:供应商一年内累计考核扣分介于0-9分之间,可作为合格供应商继续开展合作。
2.负面清单供应商:供应商单次供应考核扣分或一年内累计考核扣分达到10分以上(含10分),须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至少于一年内停止与其产生新的合作。
第六条供应商考核方法
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略)造成影响,单次扣1-3分。
(2)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对公司造成了一定影响,单次扣3-5分。
(3)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对公司造成了严重影响,单次扣5-10分。
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单次扣1-3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1-3分。
(3)延期交货,(略)造成影响,单次扣1-3分;造成一定影响,单次扣3-5分;造成严重影响,单次扣5-10分。
(4)交货过程中存在故意隐瞒质量缺陷或以次充好,单次扣5-10分。
(5)运输单位:(略)
3.售后方面
(1)(略)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1-3分;已造成一定影响,单次扣3-5分;造成严重影响,单次扣5-10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1-3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按合同提供售后服务,单次扣5-10分。
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因报价、参数错误等原因,经双方协商终止合同的签订,单次扣1-3分。
(2)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单次扣5-10分。
(3)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开具发票给我方,单次扣1-3分。
(4)未按合同约定价格开票,单次扣1-3分。
(5)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单次扣5-10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单次扣5-10分。
第七条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况,将直接列入负面清单,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直接永久性停止合作:
1.涉及弄虚作假、欺诈、故意隐瞒、冒名顶替等行为的。
2.出现串标、围标、陪标,或者以损害其他诚实竞争者的利益谋求中标的。
3.(略)最终被法院裁定为败诉的。
4.违反廉政协议,滋生腐败现象的。
第八条关于无效投诉的处理办法
根据索普集团招标管理制度,投标人如对投标结果存有异议,可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但为了维护招标工作的严肃性,(略)认定为无效投诉,单次扣除投诉人3分;如果投标人仍不接受解释且采取重复投诉,甚至出现捏造事实、无理取闹、聚众围堵、(略)生产经营秩序的恶劣行为,可再扣除投诉人5-10分;投标人对同一事件的无效投诉或一年内累计无效投诉的次数达到三次以上(含三次),均直接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情节严重的,也可以永久性停止合作。
第四章负面清单供应商的消除
第九条已被列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通过自身完善、整改等措施,(略)要求,原则上自考核满一年以后,供应商可提出书面申请,经供应商能力确认流程鉴定后方可从负面清单中消除。具体流程如下:
1.供应商提出负面清单消除的书面申请以及针对考核项的整改措施、效果等相关文件材料;
2.商务合作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提供的文件材料进行确认,必要时组织现场考察;
3.商务合作部根据材料确认及考察情况提出建议,经相关部门会签再报集团分管领导批准以后方可完成负面清单供应商的消除工作。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各部门、各单位:(略)
第十一条供应商负面清单的加入和消除总体采取谁加入谁消除的独立自主处置原则,不同单位:(略)
第十二条各部门、各单位:(略)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生效,由集团商务合作部负责解释,原《索普集团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试行)》(苏索企字〔2020〕165号)同时废止。
附件2
供应商考核表
时间:年月日
(略)
企业名称:(略)
供货产品
考核扣分
扣分时间
总体评估
备注
质量
交货
售后
资信
其他
累计
合格供应商
列入负面清单
索普集团大气环境监测招标文件.doc
索普集团大气环境监测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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