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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郴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血药浓度监测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湖南 - 郴州 发布日期:2024-03-19
所属地区:湖南 - 郴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1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公告时间:2024年03月19日公告时间:2024年03月19日-->一、(略):郴财采计[2024]0034号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略):郴财采计[2024]0034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18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略)招标公告中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8日10时30分;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8日10时30分;交纳时间:2024年04月08日10时30分(含)前”更正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9日10时30分;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9日10时30分;交纳时间:2024年04月09日10时30分(含)前”。
2、将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表中的“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专业资质)”更正为:“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将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分表中的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类似业绩,每个计10分,最多计30分。”更正为:“投标人或生产厂家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类似业绩,每个计10分,最多计30分。”。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略)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略)
1、采购项目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邮编:423000
电话:(略)
3、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邮编:423000
电话:(略)/(略)三、疑问及质疑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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