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开发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略)
二、
(略):2024-JHGDBQ-F9003
三、项目概况:
(略)
货物名称:
(略)
(略)
计量单位:
(略)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略)
1
(略)开发
1.
(略),其中包括高功率光纤激光器、
(略)、CCD
(略)、
(略)、镀膜光学元件和红外热像仪(监测光学元件表面温度)等硬件,以及能实现出光控制和时统功能的配套软件;可导出测量各参数的原始数据;
2.激光功率不小于100W,激光功率可调、出光时长可调、光斑可调(直径0.8~2mm);测温范围-20℃~2000℃。
套
1
合同签订后60天内
甲方指定地点:
(略)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或被司法机关判定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3.
(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三)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
(略)
(五)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至少1个满足下列要求的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承接过同类项目的合同业绩。
要求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时间页),
(略)查询截图。
2.单项合同、框架合同业绩认定金额均以发票金额为准。
单项合同:一个单项合同认定为一个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
框架合同:一个框架合同(含其下属的结算材料)认定为一个业绩。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金额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
3.发票品名应为同类项目。
4.须提供合同相对方联系人:
(略)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五、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3月19日至3月28日(08:0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需电话咨询的请在报名规定时间段拨打采购联系人:
(略)
六、采购人: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七、纪检联系方式: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特此公告。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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