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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ICU)及手术室层流系统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所属地区:广东 - 河源 发布日期:2024-03-18
所属地区:广东 - 河源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重症医学科(ICU)(略)设备维保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略)东面大同(略)场第4层B-2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GDXDN202403CS030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88.866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8.866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内容:本项目为(略)(略)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为保证设备的高效、正常运作,具体工作内容见下表。
(略)
维修保养项目
维修保养内容
时间要求
1
提供手术室洁净度检测报告(有资质的第三方提供)
激光尘埃粒子检测仪检测手术室静压差、温湿度噪音等达到国家标准。
每年一次
2
合同内全部设备
例行巡查、检查所有设备的运行情况
发现问题书面记录,安排维修。
每天(工作日)进行一次,巡检后由科室人员签字确认。
3
新风机初效过滤器
清洗
每星期一次
4
层流机初效过滤器
清洗
每星期一次
5
新风机、层流机初、
中、高效过滤器
更换
按实际需要更换
6
手术室高效过滤器
(略)
检查高效过滤器有无异常情况,对高效静压箱内进行卫生清洁。
每半年一次
7
(略)
检查:供电电压、检查各电子板各项指
标数据是否正常,紧固全部接电端子。
每月一次
8
空调设备PLC可编
(略)
检查各项数据及执行功能是否正常紧
固电气接电端子,尤其检查各交流接触
器、中间继电器的工作情况。
每月一次
9
空调设备冷热源控
(略)
检查冷热供水管道及自动控制比例积
水阀及执行器工作状况,检查表冷器及
冷凝水排水状况。
每三个月一次
10
(略)
检查加湿器供水、供电电器状况、清洗
可拆卸的加湿桶,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每月二次
11
空调送风风机
检查送风风机电机工作状况,检查风机部分送风时的平稳状况,检查新风回风混合段,风阀执行器,检查初中效污损状况,风机轴承每三个月加油一次。
每月一次
12
空调送风压力感应设备
检查各压力感应设备的参数,并根据送风状况调整压力感应器的数据。
每三个月一次
13
洁净室内各回风口过滤器
清洁、清洗
每周一次
14
空调设备内外部保洁
(略),清洁风柜中各功能段内腔,尤其是新风机及新风回风混合段内腔的清洁,设备外部除尘清洁。
每月一次
15
(略)
检查排风电机,排风风机各个部件工作状况,清洁排风口的积尘,(略)状况及更换排风过滤器。
每月一次
16
独立供冷室外冷凝器
清洗
每季度一次
17
膨胀水箱
检查水箱水位、浮球开关、有无漏水,定期清洗
按实际需要
清洗
18
(略)
(略)(略)(略)刷手池、自动门、(略)定期检查
每月一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内完成维保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响应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3.单位:(略)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3月19日至2024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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