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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满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本溪 发布日期:2024-03-15
所属地区:辽宁 - 本溪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1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本溪满族(略)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H(略)09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略)最新公告。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15日15时0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略)“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略)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略)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略)最新发布为准。2.(略)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3.(略)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略)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略)CA(略)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略)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5.供应商在开标时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0.5小时内((略)故障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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