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妇幼健康处工作职责,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4年妇幼健康处妇幼保健管理类项目的承担单位:
(略)
一、委托单位:
(略)
(略)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略)
在京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
三、项目名称:
(略)
(一)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项目:协助开展
(略)妇幼保健院高质量服务“七五”行动,开展培训、评估与结果分析等工作。协助开展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相关工作。
(略)建设,开展培训、现场评估等工作。
(二)妇幼保健管理项目:协助落实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等,协助开展危重孕产妇、
(略)评估、推进儿童健康促进年等相关工作。
(三)妇幼健康教育工作推进项目:围绕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生命全周期,开展妇幼健康宣教,促进妇幼健康知识科普推广。
(四)妇幼健康能力提升及妇幼健康科普项目:围
(略)妇幼健康工作,多途径促进妇幼健康能力提升和科普宣传,提高群众健康素养。
(五)妇幼健康服务评估项目:按照国家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要求,协助开
(略)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形成工作报告。
(六)妇幼健康能力提升项目:针对妇幼健康工作,组建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队伍,组织、培训、选拔妇幼健康技能骨干,提升妇幼健康实践能力。
四、具体要求
(一)项目申请单位:
(略)
(二)申请单位:
(略)
(三)项目负责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熟悉妇幼保健相关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备相关工作全国
(略)管理经验。
(四)申请单位:
(略)
五、申请和评审事宜
(一)申请期限: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8日。
(二)下载材料:申请单位:
(略)
(三)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如申报多项工作,需按照项目名称:
(略)
(四)提交材料:申请单位:
(略)
(五)组织评审:妇幼健康处将组织评审小组,从项目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等方面,对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每项目择优遴选1家承担单位:
(略)
(六)结果公示:评审结果
(略)(略)站予以公示。
六、项目经费
(一)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项目30万;
(二)妇幼保健管理项目40万;
(三)妇幼健康教育工作推进项目40.2万;
(四)妇幼健康能力提升及妇幼健康科普项目36万;
(五)妇幼健康服务评估项目15万;
(六)妇幼健康能力提升项目9.6万。
七、联系方式:
(略)
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
联系电话:
(略)
附件:2024年
(略)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关于妇幼保健管理类项目项目承办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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