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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废南海”新型固废处理环保产业园项目勘察设计

所属地区:广东 - 佛山 发布日期:2024-03-08

“无废南海”新型固废处理环保产业园项目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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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广东省

勘察设计

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2206-440605-04-01-577482

招标单位:

瀚蓝绿电固废处理(佛山)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

9027.00051万元

发布时间:

23小时前

投标截止:

2024-03-29

开标时间:

2024-03-29

联系方式

2收起

邓冠文 0757-83386703

刘国颖,孔繁聪 0757-81237291

正文内容

Report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206-440605-04-01-577482
投资项目名称  “无废南海”新型固废处理环保产业园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无废南海”新型固废处理环保产业园项目
标段(包)名称  “无废南海”新型固废处理环保产业园项目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山林场

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国有资金:9027.00051万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

(1)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扩能工程(二期)及配套综合利用项目(BOT):建设1条750t/d的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1台30MW(额定压力13.0MPa/450℃)的汽轮发电机组,配套200t/d渗沥液处理设施及350t/d低浓度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综合利用项目。 (2)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中心项目:日处理厨余垃圾1000t/d,其中本期400t/d,远期2×300t/d(工艺部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本期配套450t/d污水处理设施(其中沼液 400t/d、低浓度污水 50t/d)。 (3)大件(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处理项目:年处理大件(园林)废弃物2万吨每年,可协同处理园林垃圾。 (4)污泥处置厂提标扩能项目(不在本次招标范围):改造原污泥处置厂系统、设备,将污泥干化处理规模由原450t/d提升为700t/d。 (5)飞灰综合利用中心项目(BOT):日处理飞灰185t/d。 (6)配套设施:包括新建消防站、车辆检修厂、门房、地磅房、水箱间、指挥中心、综合楼等公共辅助配套设施等。

招标内容

1.工程勘察 本项目的全部详勘范围、布点等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可研报告(详见附件)、红线图(详见附件)、初勘报告(详见附件)、边坡勘察报告(详见附件)等已有资料结合本项目边界条件及经审批的设计方案(由投标人根据已有资料深化设计,由招标人审核。)等资料综合考虑后确定。 2.工程设计 (1)本项目红线范围包含“无废南海”新型固废处理环保产业园A地块内南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扩能工程(二期)、配套综合利用项目、飞灰综合利用中心项目、南海区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中心项目与大件(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处理项目的全部红线范围及B1、B2地块的全部红线范围(本次设计不包含南海区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中心项目二、三期工艺部分)。 (2)厂外取水工程、厂外排水工程、厂外燃气工程设计以红线外1米为界,红线外1米以内的设计任务在本次招标范围,红线外1米以外的的设计任务由招标人另行委托设计单位完成。 (3)主变和GIS及以上部分的电力接入系统工程的设计以主变压器低压侧进线套管为界。主变及主变以上的电气一次、二次、远动、调度通讯、自动化等与当地电网相关的电气设备、系统设计任务不在本次招标范围,由招标人另行委托设计单位完成;主变压器低压侧进线套管(不含)以下的全部设计任务均在本次招标范围;与电力接入系统共用的电气综保网络、监控后台、对时系统、录波系统(如需共用)、直流系统、UPS电源等均在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电力接入系统建筑、结构、防雷接地等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电缆沟、主变事故油池、防雷装置、接地网等)设计任务在本次招标范围。 (4)南海固废处理环保产业园现有垃圾焚烧发电一、二、三厂的循环冷却水排水需通过本项目集中排至市政污水管网,集中排放所需增加、改造的全部管道、设备、设施的设计任务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1440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159900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法人资格(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1)和(2)两项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1)资质或同时具备2)及3)资质):
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以下1)资质或同时具备2)、3)及4)资质):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3)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4)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负责本项目设计工作且负责市政设计或电力设计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2.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个,且负责市政设计或电力设计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2.2.3 联合体资质等级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建筑行业诚信档案(https://jzcx.fszj.foshan.gov.cn/cxpt/),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负责设计的单位在建筑行业诚信系统中资质类别为:工程设计企业,负责勘察的单位在建筑行业诚信系统中资质类别为:工程勘察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1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建筑行业诚信等级为D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须提供“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企业诚信档案信息网上查询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诚信档案信息以开标评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
5.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并处于投标限制期内,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中设计单位)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项处理能力不低于600t/d的垃圾焚烧项目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需反映设计内容)及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施工图审查合格的专家评审意见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上述资料均不能完全反映相关指标要求,投标人可补充业主证明资料(业主证明资料需要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3月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服务指南”中的工程建设栏目。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0600/fwz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2.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03月08日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29日 0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29日

0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3月29日9时30分。
1.2 开标时间:2024年3月29日9时30分。
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21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现场参加开标会。未参加现场开标会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开标时间

2024年03月29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21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瀚蓝绿电固废处理(佛山)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山农场大榄分场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邓冠文 联系电话 0757-83386703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招标代理联系人 刘国颖、孔繁聪 联系电话 0757-81237291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125300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招标条件
“无废南海”新型固废处理环保产业园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核准〔2023〕1号(项目代码为:2302-440605-04-01-350416)、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6-440605-04-01-296139)、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6-440605-04-01-577482)、南发改资招投标核准〔2023〕9号(项目代码为:2309-440605-04-01-818072)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瀚蓝绿电固废处理(佛山)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承包方式:设计费固定总价包干,勘察费固定含税单价,按实结算。
3.质量要求:
(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4.投标保证金: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其他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5.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5.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5.4本项目公告性质:正常,未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6.工程编号:GC2024(NH)WZ0025
7.异议受理单位:瀚蓝绿电固废处理(佛山)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冠文 电话:0757-83386703
8.行业主管部门: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联系电话:0757-86286016

最新招标

招标单位:瀚蓝绿电固废处理(佛山)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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