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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小港路1号出租项目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3-07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0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地址:(略)
(略):GZ2024FG200345
出租底价:元/月/总面积
面积:27.5126㎡
截止时间:(略)
租赁期限:6年
出租用途:商业
特色:
公告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方阶段,须办理线上报名。期待您的参与!报名指引。温馨提示:      ①意向方请务必遵照广州产权交易所((略).cn)的指引文件要求,了解标的情况、交易与资格条件、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报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略)
出租底价元/月/(略)上报名是
价格说明从第三年开始,每隔一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5%至租赁合同期结束。
支付方式:(略)
资产来源产权隶属(略)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标的所在地(略)标的(略)(略)
出租类别出租用途
出租面积(总面积)27.5126平方米租赁期限6年
出租面积描述
免租期限租期起算日起1个月为装修免租期。(如原承租方承租,则无免租期。)
特色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权证名称:(略)
(略)海珠接字第5866号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27.5126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非住宅
产权人(业主姓名)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否(出租方出租行为已获产权人同意或相关授权)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占用租赁期情况原租赁期满
是否涉及优先权是。如优先权人不放弃优先权,须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参与交易。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挂牌信息
挂牌开始日期(略)挂牌公告期2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否
看样事项
组织交易方式:(略)
报价方式:(略)
交易条件1、(略)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人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之日起次日内签订交易合同。2、(略)发出《成交通知书》(略)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出租标的首年(按12个月计算)租金成交价格的4%,交易服务费可在成交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3、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略)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将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略)直管房租赁合同(非住宅)》版本签署。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不允许
交易保证金交纳规则
是否收取交易保证金是
交易保证金收取方案收取方式:(略)
交易保证金金交纳时间经出租方资格确认后交纳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17:00前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略)
交易保证金监管账户信息账户名称:(略)
保证内容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2.意向方向广州产权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按时参与广州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略)直管房租赁合同(非住宅)》,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广州产权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处置方法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略)径退回。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略)直管房租赁合同(非住宅)》、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于收到《(略)直管房租赁合同(非住宅)》之日起5(略)径退回。
交易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2、意向承租方(如意向承租方为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的,则包括意向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意向承租方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股东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如曾承租(略)直管房的,必须在租赁期间没有违约行为记录,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经济纠纷;过往参与出租方直管房公开招租的,在交易活动期间没有违约行为记录。3、本次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4、意向承租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略)官网((略).cn)点击“注册用户”(略)上报名。5、有确切证据证明意向承租方曾威胁、恐吓原承租人,恶意扰乱公开招租秩序的,禁止该意向承租方参与出租方所有项目公开招租活动。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房屋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的用途出租,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2、该出租标的实际为2间铺面,承租方承租后禁止打通使用。3、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略)内装修改造或增加设备。14、本房屋所欠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存在的水电费)均不包含在挂牌价款中,如有欠费需由承租方自理,具体费用承租方可自行咨询相关管理单位:(略)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是否需要提供纸质材料否
是否需要上传电子文档是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略)(略)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略)(略),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略)发出《成交通知书》(略)(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略)和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略)和出租方所有。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应提交:(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2)本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2、自然人应提交:(1)意向承租方身份证;(2)本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承诺书1、本意向承租方如曾承租(略)直管房的,承诺在租赁期间没有违约行为记录,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经济纠纷;2、本意向承租方如过往参与出租方直管房公开招租的,承诺在交易活动期间没有违约行为记录;3、本意向承租方承诺按出租标的的现有质量、现状和指定的用途承租。4、本意向承租方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将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略)直管房租赁合同(非住宅)》版本签署。5、本意向承租方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本房屋所欠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费)均由我方自行承担。6、本意向承租方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方,我方严格按照本资产出租项目挂牌信息中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执行。
出租方信息出租方名(略)房屋管理二所
出租方申请与承诺广州产权交易所: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出租方同意由贵所按照产权交易相关制度及规程,对本出租方申请的内容予以披露,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出租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本出租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本出租方填写的内容及上传或递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5、本出租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贵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房产图片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地图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联系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附件材料(略)直管房租赁合同(非住宅)查看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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