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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亿尔等离子体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招募投资人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泰州 发布日期:2024-03-03
所属地区:江苏 - 泰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0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预重整

招募投资人公告

(略)(以下简称“(略)”)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具备重整原因。为尽早挽救企业,(略)启动预重整程序,(略)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为充分识别、(略)重整价值,最大化发挥存量资产价值、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略)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临时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略)中级人民法院预重整案件审理要点(试行)》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招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临时管理人现将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及报名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拟采取公开招募方式:(略)
(二)临时管理人不对本招募公告披露内容承担保证责任,本公告所列数据为阶段性调查和评估数据,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使用。
招募公告不能代替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除参考本公告内容外,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意向投资人报名并决定投资的,视为接受招募公告各项要求,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三)(略)处于预重整阶段,该公司的情况及存在的风险等可能随时发生变化,意向投资人自愿承担相关风险及责任。
预重整期间产生的评估、审计费用经临时管理人审查,如重整成功依法作为破产费用支出,重整不成功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四)预重整期间确定的重整投资人进入重整程序后即正式成为重整投资人。
(五)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且不构成要约;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所有。
二、(略)概况
(一)(略)基本情况
(略)成立于2009年7月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略)33843X7,法定代表人符国华,住所地位于(略);注册资本:3500万元,股东为符国华持股100%。
经营范围:等离子技术的研究、开发、应用;工业用炉制造、销售;环保新能源产品及工程的研制、施工;废弃物处置的成套设备制造与销售;过热蒸汽炭化有机废弃物系列处置设备的制造与销售;环境影响评价;资源与环境保护建设规划、项目咨询;环保机械、自动化控制设备及配件、PS版生产线专用设备、印刷机械及器材制造、销售;五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二)(略)主要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共1宗,(略)泰国用(2015)第6500号,证载面积为15854㎡。
2.房屋建筑物。(略)、车间、道路、绿化工程、围墙等。其中有证房产共7处,总面积16099.35㎡。
3.机器设备。包含电动伸缩门、单梁行车、变配电设施等。
4.电子设备。包含空调、电脑、办公桌椅等。
5.车辆。(略)为苏M716GF奔驰轿车一辆,购置时间2018年11月。
以上资产初步评估价值为(略)元。
特别提醒:
1.关于企业资产均以现状为准,临时管理人以资产现状进行处置交付。意向投资人应自行勘查资产现状,充分考虑资产风险。
(略)现场勘查,(略)实际占用了黄桥经济(略)管理委会(以下简称(略)管委会)位于黄桥镇余庄村顾何四组约14.67亩土地,(略)管委会已支付土地补偿款,(略)尚未缴纳土地出让金且未能办理产权证,如因此导致企业资产无法正常使用或其他损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2.据临时管理人初步调查,有权证的房产、土地、车辆均设有抵押。如因抵押贷款清偿事宜导致预重整或重整失败的,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3.据现场查看,(略)现场有部分实验用设备,(略)此前已进行抵债处理,但目前尚未拆除并未交付。
4.债务人位于黄桥经济(略),意向投资人需自行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与破产重整企业经营相关的政府规划、企业合规经营政策(如环保、消防、安全等),意向投资人投资需符合当地规划、产业政策要求,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因重整事项产生的相应税费由意向投资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产生的“因重整程序减免债务所产生的企业所得税”等。意向投资人应自行向税务部门了解重整项目相应的税务政策,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税务风险。
5.另经初步调查,(略)拥有商标七个、申请专利十六个、软件著作权四个,具备一(略)场价值,但尚未进行评估。
上述风险仅为临时管理人根据目前了解的情况所作出的提醒,无法涵盖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对于潜(略)场风险以及政策变化风险应由意向投资人独立作出判断,请意向投资人审慎决策,风险自负。
(三)(略)负债情况
(略)反映:(略)账面应付款项6000多万元(部分款项未结算利息),其中房产土地向银行抵押贷款2500万元,车辆抵押贷款50万元;此外,(略)尚欠付房产和土地使用两税50余万元和职工工资、经济补偿金及社保100余万元。
截止目前,临时管理人已初步接受43户债权人申报普通债权金额为(略).71元(利息暂计算至2024年2月1日)。按法律规定,附利息的债权利息需计算至正式裁定受理破产重整之日,因本次系预重整,正式重整受理日期尚未确定,利息金额会相应增加。
上述数据为初步调查结果,具体数据需结合债权申报审核及最终审计情况确认。意向投资人需充分注意并考虑不确定债务可能导致的风险。
三、投资价值
(一)投资项目优势
(略)系科技型企业,所属产业发展前景且资产状况良好,自营业以来,申请了多项无形资产的认证。(略)于2015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6年入围第一批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名单,2017年被评为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秀企业,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被评为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2020年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二)地域资源优势
(略)位于黄桥经济(略),地理位置优势明显,道路交通便利,周边工业环境及基础配套设施较好。
四、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及商业信誉的法人、合伙企业、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在信用中国失信名单中。
(三)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无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
(四)(略)重整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且其投资项目须符合黄桥经济(略)规划、产业政策。
(五)意向投资人同意接受人民法院和临时管理人的依法监督,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六)在预重整招募投资人期内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报名资料并缴纳保证金。
(七)临时管理人根据预重整工作情况认为需要的其他条件。
意向投资人资格由临时管理人审查确认。
五、招募评审程序
(一)投资金额
(略)系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多项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同时为体现重整相比破产清算的优势,确保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经慎重考虑决定,意向投资人需在不低于3408万元的基础上确定投资金额。
(二)报名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4年3月15日17时前将报名材料装订成册现场提交或邮寄临时管理人。
意向投资人报名材料一式两份,均需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材料具体包括:
1.报名意向书((略)投资的真实意思表示);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
4.意向投资人系企业法人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现行有效的企业章程复印件、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同意参与本次预重整招募投资人活动的决议原件;
5.意向投资人的经营情况及资信情况说明;
6.其他临时管理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
7.意向投资人需缴纳报名保证金,保证金不得低于300万元(不计息)。意向投资人应于2024年3月15日17时前将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户名:(略)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开户行:(略)(略)支行
(略)(略)(略)
(三)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符合资格条件且缴纳报名保证金的,(略)进行尽职调查,临时管理人将予以协调配合。意向投资人对尽职调查结果及风险承担全部责任。
(四)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4年3月15日17时前向临时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一式五份,《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报价、资金安排、资金来源、重整(交易)形式、债务清偿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偿债资金来源、数额、期限或担保条件等)、经营方案、后续投资方案等,确保投资方案具有可行性且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五)评审、遴选并确定重整投资人
1.如有两家以上意向投资人报名的,在(略)人民法院指导和监督下,由合议庭、临时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代表等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将依据各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重整投资方案》等相关文件从价格高低、付款条件、履约能力、资信情况、行业经验、投资方案、经营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排名,评审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企业的重整投资人,其他意向投资人根据打分排名依次作为备选重整投资人。
2.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其提供的《重整投资方案》具有可行性的,确定其为重整投资人。
(六)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1.意向投资人应在被确定为预重整期间的重整投资人后七个自然日内与临时管理人、(略)签订《预重整投资协议》。
2.经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后,临时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签订的《预重整投资协议》自动转为《重整投资协议》履约。
(七)重整方资格最终确认
进入重整程序后,《重整计划草案》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略)重整方。
(八)其他事项
1.意向投资人未被遴选确认为重整投资人的,临时管理人将在正式遴选结果产生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
2.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重整投资的履约保证金。若重整投资人如约履行重整投资协议,则报名保证金转化为最后一笔投资款。
3.如重整投资人未按期与临时管理人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的,临时管理人可报(略)人民法院批准后取消其入选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且可从备选重整投资人中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或重新招募重整投资人。
4.如重整投资人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临时管理人可报(略)人民法院批准后取消其入选资格,并从备选重整投资人中重新确定重整投资人或重新招募重整投资人,原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招募时间及联系方式:(略)
招募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17时止。
临时管理人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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