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宁夏非中选药品价格调整工作(第二批)的通知
各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
(略)医保局关于请做好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工作的函》文件要求,即日起开展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宁夏非中选药品价格调整工作(第二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价格调整范围
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宁夏中选药品同通用名,
(略)挂网的其他非中选药品。
二、价格调整原则
(一)未中选药品,鼓励企业主动降价,并与中选药品价格趋同。
(二)按照国家联采办公布的中选结果,未选择宁夏为供
(略)的中选企业按不高于其中选价格的1.5
(略)供应(附件1)。
(二)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
(略)(略)(附件2)。如在宁夏价格调整后,企业在全国其他省份有新低价,
(略)价格。
(三)集采同品种未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
(略)资格,挂网价格不得高于同品种中选价格(附件3)。
(四)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申报调整价格的非中选药品经公示后予以暂停。
三、申报时间、方式:
(略)
(一)申报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5日17:00。
(二)申报方式:
(略)
请生产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
(略),进入药品模块中的“药品交易结算”系统,点击“商品管理”中的“非中选药品价格调整”,进行调价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三)申报内容
1.《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宁夏非中选药品价格调整申报函》(加盖企业公章)(附件4)。
2.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需提供过评证明材料。
四、相关要求
(一)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确保申报事项真实准确。
(二)不在价格调整范围和未取
(略)挂网资格的药品不参与本次价格调整申报。
五、联系方式:
(略)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略)
(略)技术支持:
(略)
医药招标采购科:
(略)
附件:1.
(略)药品清单(第二批)
2.需自主申报降价的原研药、参比制剂和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清单(第二批)
3.需自主申报降价的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清单(第二批)
4.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宁夏非中选药品价格调整申报函
(略)
2024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略)药品清单(第二批).xlsx
附件2需自主申报降价的原研药、参比制剂和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清单(第二批).xlsx
附件3需自主申报降价的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清单(第二批).xlsx
附件4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宁夏非中选药品价格调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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