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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辽阳 发布日期:2024-02-28
所属地区:辽宁 - 辽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2/2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略)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有效期:(略)(略)
撰写单位:(略)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略):JH(略)635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略):001
包组名称:(略)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85(%)
评审总得分:8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略):001
包组名称:(略)
服务类
名称:(略)
服务范围:(略)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服务要求:(一)基本要求1.1供货食品及数量以采购人:(略)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服务标准:★(二)配送食品质量要求供应商供应的各类副食品需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供应商供应的蔬菜食品,需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略):001
包组名称:(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计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7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电话:(略)
十、附件
采购文件:公开招标文件--(略)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doc
(略):001
包组名称:(略)
供应商名称:(略)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jpg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jpg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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