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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第二次公开招募投资人的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发布日期:2024-02-27
所属地区:广东 - 广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2/2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预重整案第二次公开招募投资人的公告
2023年9月27日,(略)(略))进行预重整,指定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
临时管理人2023年9月28日发布第一次公开招募投资人公告。为依法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成重整成功,临时管理人现第二次发布招募公告。

一、(略)工商登记
(略)名称:(略)
(略)
成立日期
2020年8月12日
(略)类型
(略)(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MA9UQTFD3L
住所
(略)
登记机关
(略)(略)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资本
人民币10000万元
核准日期
2023年6月5日
企业目前状态
在营(开业)企业
法定代表人
郭心奎
经营范围
土地登记代理服务;房屋拆迁服务;物业出租;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房屋租赁;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东及持股
情况
(略)(持股100%)

二、“佳源华府”项目
(一)项目概况
(略)主要资产(略)。计容面积12.4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计容面积11.31万平方米(总户数1218户),商业计容面积0.37万平方米,公共配建计容面积0.2万平方米,其他计容面积(风井、烟道等)0.58万平方米。不计容面积5.28万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面积5.28万平方米,机动车泊位数1524个(其中地下车位1500个),非机动车泊位数1239个。

(二)权证取得情况
目前,项目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号楼及4号楼《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三)工程进度
“佳源华府”项目共建8栋住宅。截至2024年2月26日,1号楼主体结构已封顶;2号楼11层梁板砼浇筑已完成;3号楼10层梁板砼浇筑已完成;4号楼11层梁板砼浇筑已完成,底部商业部分一、二层内墙抹灰已完成;5号楼13层梁板砼浇筑已完成;6号楼基础检测中;7号楼桩基基础施工完成;8号楼剩余20根桩未完成,等待下一道工序及检测;9号楼(幼儿园):主体结构已完成,土建内外墙装饰装修已完成,外架已拆除;(略)部分主体结构、砌体及内外墙抹灰已完成。

(四)销售进度
“佳源华府”项目当前仅有两栋住宅共计192套(面积16,630.24平方米)取得预售许可证。(略)签98套,面积8,683.94平方米。

三、项目亮点
(一)区位优势明显
项目所处(略)线,快线3站到天河,公共交通便利。
此外,广河高速、北三环高速、穗深城际、新白广城际、广汕高铁、增天高速、(略)(略)、省道118(略)络构成了“三横四纵”交通体系,(略)络发达。

(二)区域内房价洼地,吸引力大
从房价对比看,广州知识城3万+、科学城4万+,而中新镇房价1万+。
中新镇距离广州知识城、科学城、科教城都较近,但区域内房价仅为三地房价的三分之一左右,处于价格洼地,对于刚需群体具有较大的吸引力。

(三)区域内住房需求量大
1.广州科学城、知识城、科教城3城住房需求大
附近的广州科学城已经吸引累计约170家世界500强企业进驻,广州知识城也吸引了阿里巴巴、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知名企业进入,广州科教城将引入24所院校。
中新镇的房价洼地优势,将有利吸引广州科学城、知识城、科教城人员到中新镇置业。

2.当地产业发展带动住房需求
中新镇相关产业正稳步推进。依托增城西站,高起点推动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中新科技园、中新产业园等发展建设,(略)。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是粤港澳(略)规模最大且唯一的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基础设施静态投资超千亿元。中新科技园面积约4120亩,已引进润城、中南高科等2家意向入园企业;中新产业园面积约1490亩,已引进中驰车福、增城味谷美味创新工场、宏辉果蔬、丰树食品等6个项目。
目前希音供应链总部、酒仙集团、中驰车福·维龙华南电商产业园等8大项目总投资已超128亿。上述项目建成后,不仅将虹吸数十万高精专的人才在此创业就业,同时加强中新镇与其(略)的产业联系与信息交流,(略)域内人口提升,从而带动住宅需求。

3.区域内房产成交量大
2023年,中新板块共成交2125套新房,相较上一年增长43.19%。随(略)新政的落地,将有望进一步促进当地房(略)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居民刚需及改善住房需求。

四、招募期限及要求
(一)招募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8日17:30止。

(二)招募须知
1.本公告列明的项目相关情况不应视为承诺和保证,仅供意向方参考。
2.本次招募不对重整方向进行限定。欢迎有实力的意向方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自主提出可行的重整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收购式投资、承债式收购投资、共益债投资、运营管理方案等)。
3.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主要债权人意见、重整工作安排等,初步招募方向如下:
(1)(略)重整权益投资人:通过投入偿债资金、(略)实施重整。
(2)招募项目续建共益债资金投资人:提供项目后续复工续建资金实施重整。
(3)招募项目运营管理方:提供项目设计、营销、品牌、交付等服务实施重整。
意向方可在上述招募方向中择一进行报名或者另行提出可行的方案。
4.预重整期间公开招募和遴选的效力,(略)的重整程序。(略)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招募重整方。
5.本次招募未能确定重整方的,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等可向临时管理人推荐,由临时管理人根据所推荐的意向方提交的方案,征求债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等意见和建议后,确定重整方(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权益投资人、共益债资金投资人、运营管理方等)。

(三)招募条件
1.应当是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拥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充裕的资金和相应的实力,并能出具相应的履约能力证明。
2.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违法或涉嫌重大违法的行为。3.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主体资格有规定的,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可联合参与重整,并以其中一个主体身份参与报名,其中至少有一个主体应符合全部资格条件。
5.共益债资金投资人相关条件:
(1)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
(2)共益债资金额度及发放进度可匹配项目的复工续建进度,并严格按照重整计划及共益债投资协议的条件及时、足额发放;
(3)明确共益债放款额度、资金成本(年化利率)、放款进度安排等。(略)向共益债资金投资人发出资金需求后的7个工作日内足额发放。

6.运营管理方相关条件:
(1)需具备项目开发及经营管理能力,并提供具体案例证明材料;
(2)需对项目进行品牌输出;
(3)制作并执行项目未来开发、运营管理、销售策划、物业交付及管理等方案;
(4)(略)董事会、债权人会议等各方主体的关系协调方案;
(5)运营管理费用报价合理,提供具体收费方案。

五、招募流程
(一)提交保密承诺函,尽职调查
意向方应向临时管理人提交保密承诺函,获得尽职调查资料。意向方应自行承担其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相关费用。

(二)投标报名
1.报名方法
现场/邮寄报名;联系地址:(略)

2.报名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8日17:30止。意向方应当在报名期限内完成报名所需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提交报名材料及缴纳相关保证金等。
若意向方多次提交报名材料的,则以报名期限届满前提交的最后一个版本为准,且每次均应提交完整的报名材料,不得以补充材料的方式:(略)

3.缴纳履约保证金,提交报名材料
意向方需根据不同重整方向缴纳履约保证金及提交报名文件。
(1)履约保证金标准如下:
①重整权益投资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
②共益债资金投资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
③运营管理方:报名时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待确定为重整方并签署合作协议后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或者出具同等金额的履约保函。

(2)报名材料
①报名意向书。
②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a.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c.授权委托书原件;
d.关于意向方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无到期未清偿的大额债务、无未结的被立案调查事项等的承诺函;
e.意向方基本情况: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等信息。若意向方为存续3年以上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指标;若意向方为存续3年以下(含)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存续期间的主要财务指标,并提供控股股东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指标。如联合报名参与遴选的,需要介绍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③自有资金证明文件。
④保证金缴纳凭证(运营管理方无需提交)。
⑤按本公告及报名材料履行相关义务及承担违约责任的承诺函。
⑥根据不同的重整方向提交重整方案:
a.如为重整投资权益投资人:需明确投资价格、债权调整及受偿方案、经营方案、重整计划执行期限等;
b.如为共益债资金投资人:需明确拟投入共益债资金额度、利息标准、借款期限及放款时间节点、资金退出要求、附加条件等;
c.如为项目运营管理方:需明确品牌使用及委托管理范围、项目管控模式、收费标准等;
d.如为其他类型重整投资方案的,结合实际情况及《企业破产法》第81条规定制定并提交重整方案。
⑦意向方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应提供正本一式三份。如意向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每份均应加盖意向方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如为联合体的,每名主体均需按要求在报名材料上签章;如为自然人的,每份均应由自然人签名。
意向方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否则,临时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资格并依法追究其对预重整/重整工作造成的实际损失。

(三)资格审查
报名期限届满后,临时管理人对意向方的主体资格和报名材料等进行审查。未按报名期限报名、主体不适格、重整方案不符合法律和公告规定、未按期足额缴纳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不具有参与资格。

(四)重整方的确定
在意向方报名后,经审查合格的,临时管理人征求债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等意见和建议后,确定重整方。

本次遴选将结合意向方资金实力、参与类案重整经验、重整方案优越性、报名文件规范性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评比。

(五)关于保证金的退还及转化
1.未确定为重整方
如未被确定为重整方或者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法院批准,投资人无违反承诺义务之情形的,临时管理人将在收到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之日起十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2.确定为重整方
(1)对于重整权益投资人:其缴纳的人民币1000万元履约保证金,将不计息自动转化为重整投资款。若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放弃投资的,临时管理人没收该履约保证金。
(2)对于共益债资金投资人:其缴纳的人民币500万元履约保证金,将不计息自动转化为第一批共益债借款本金,共益债利息标准及起算日以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若被确定为共益债资金投资人后放弃投资的,临时管理人没收该履约保证金。
(3)对于项目运营管理方:若被确定为项目运营管理方并签署合作协议后放弃参与重整的,临时管理人没收该履约保证金500万元或者要求保函出具方承担担保责任。

六、临时管理人联系方式:(略)
临时管理人(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邮箱:(略)
联系地址:(略)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
此公告。
(略)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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