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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新生中心小学牌楼路一处资产对外招租

所属地区:江苏 - 泰州 发布日期:2024-02-27
所属地区:江苏 - 泰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2/2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委托单位:(略)
项目名称:(略)
(略)小学门面房对外招租
(略)
(略)402008
出租方
(略)小学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机构:(略)财政局
挂牌时间
起始时间:2024年2月27日8时30分
截止时间:2024年3月5日17时
招租形式
一、本次转让采取挂牌转让方式:(略)
二、信息发布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略)
标的概况
坐落位置
(略)幼儿园东大门向南第1间((略)63号)
(略)
/
出租面积
30㎡。
出租用途
经营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交通便利,配套齐全。
其他说明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踏勘出租房屋现状,向出租方查看相关房屋产权、建设手续等,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实际情况,发现实际情况与本公告表述不一致的或不能满足自己的租赁目的的,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书面提出,未提出疑义的意向承租方均视为已踏勘并认同本项目各个标的要求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负责。(略)仅如实公布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二、项目成交后,视为承租方已接受出租标的现状,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三、承租人自行依法依规装修并承担一切费用,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对房屋外立面、主体结构进行任何改动。租赁期满退租的,出租人不对装修费用进行补偿,房屋租赁期满之日起10日内,承租人自行清理掉涉及装修可移动的部分,如未清理,出租人有权对该类物品进行处置。不可拆除的部分不予补偿。
四、承租期内,承租人不得对资产擅自处置,不得改变资产现状,不得造成安全隐患,且符(略)规划要求,承租人未经财政部门和出租单位:(略)
五、租赁期内的水、电、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由承租人支付,出租人仅提供水、电接入。
六、租赁期内承租人禁止从事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行业。一旦发生周边居民的投诉和其他影响经营的行为发生,由承租人自行解决。
七、租赁期内承租人的经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及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九、(略)竞价过程中,出现因不可抗力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略)不承担任何责任。
出租条件
挂牌价格(元/年)
(略)
租期(年)
各标的均为3年
租金支付方式:(略)
(按年缴纳租金)
租金递增方式:(略)

是否设置原承租方优先权

租赁押金(元)
押金(略)
成交确认
一、承租方收到《成交价格确认单》后,(略)缴纳交易服务费。
二、承租方缴纳交易服务费后,领取《成交通知书》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缴纳租金。
三、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将经出租方盖章确认的《成交通知书》(略)政府采购科备案。
注:若承租方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相关款项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承租方所交纳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相关部门;(略)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出租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合同签订期限要求
无正当理由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签订合同
承租方的资格要求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交易活动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其他要求
/
保证金条款
一、保证金:(略)
二、缴纳期限: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略)指定银行账户。
三、注意事项:
1、自然人须以其本人名义缴纳,(略)账户缴纳;
2、(略)提示缴纳,(略)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
3、保证金应于挂牌截止时间前到账,逾期未缴纳保证金或缴纳保证金不足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四、保证金处置方式:(略)
1、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项目结束经出租方确认后,予以退回;无故放弃中标者,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相关部门,(略)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出租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2、(略)径返回。
报名材料
一、(略)网((略).cn)产权交易频道自行注册报名。
二、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材料((略)(略)“相关附件”中):
(一)其中若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二)若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原件;
2、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三、上述报名材料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一次性上传齐全,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公告期满后,由出租方根据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竞价须知
一、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略)
二、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标的房屋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房屋租金底价报价(其他承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其保证金,取消其竞价资格,保证金划付至出租方。
三、竞价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意向(略)查看相关信息,不得相互串通报价、威胁他人等,否则取消竞价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相关部门,保证金划付至出租方。)
四、竞价地点:(略)
其他说明
一、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收取交易服务费。(原文详见附件)
三、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略)络竞价,否则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保证金划付至出租方。(略)络竞价或招标,(略)政府采购科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并得到出租方的批准。
四、一切违反本公告或对交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本中心有权报相关部门处理。
五、各意向承租方无论报名成功与否,(略)办公秩序,不得有吵闹、喧哗、拍案等不雅或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
六、其他特别情况,由中心会同相关批准部门、出租人协同处理。
出租方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袁先生
联系电话:(略)
(略)
联系地址:(略)
(略)小学
(略)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柳女士
联系电话:(略)
(略)8
联系地址:(略)
(略)(略)后侧)
报名端口
http://(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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