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遴选条件
本遴选项目2024年地铁1、3、10号线接地极整治及10号线电压均衡器补强,
(略),本项目资金来自运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略)。项目已具备遴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遴选。
2.项目概况与遴选范围
2.1本项目实施地点:
(略)
2.2遴选范围:
(1)1号线红花堰车辆段14处接地极,3号线板桥停车场6处接地极,10
(略)停车场2处接地极整治。
(2)10
(略)补强52套电压均衡器,
(略)补强17套电压均衡器。
2.3项目期限:
项目期限共计6个月,暂定开始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含当日),暂定结束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含当日)。(具体时间以遴选人书面通知为准)。
2.4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遴选要求响应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要求:
(略)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略)(略)电务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响应人须提供以上证书(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原件备查。
(略)业绩要求:
近3年(项目完成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内),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70
(略)施工或维修业绩。
(提供合同协议书和项目完成证明文件,项目完成证明文件为验收文件或结算单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原件备查。)注:①验收文件或结算单应能体现与合同的对应关系,且须加盖合同甲方或项目业主单位:
(略)
②响应人提供的业绩合同涉及多个专业或多项实施内容的,其符合上述业绩类型要求的实施内容部分的金额应达到规定业绩金额要求,且证明材料应能体现该部分实施内容的合同金额。
③响应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响应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响应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略)财务要求:无。
(略)信誉要求:不存在响应人须知
(略)规定的限制响应的情形。
(略)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略)施工或维修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略)
②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为响应人本单位:
(略)
注:①项目负责人的业绩,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或中选通知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若合同或中选通知书无法证明其业绩要求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作为证明材料,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②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响应人单位:
(略)
3.2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遴选文件的获取:
(略)
4.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2月27日起,
(略)网站(https://
(略))免费下载遴选文件。
4.2遴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遴选文件获取:
(略)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https://
(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略)
遴选人:
(略)
地址:
(略)
邮编:610051
联系人:
(略)
技术:邓先生电话:
(略)
商务:肖女士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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