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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检验科肌酸激酶同工酶质量测定项目试剂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61271)

所属地区:广东 - 中山 发布日期:2024-02-23
所属地区:广东 - 中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2/2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略)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医药和医疗器材批发服务,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略)
(略)域广东省公告时间2024年02月23日16:30
获取:(略)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略)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9日09:30
开标地(略)
预算金额¥147.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略)
(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附件:
附件1附件:委托协议.pdf
(略)检验科肌酸激酶同工酶质量测定项目试剂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YC(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147.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略)
(2)标的数量:一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肌酸激酶同工酶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采购及配送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的用户需求书内容。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按照试剂购销合同配送时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采购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
预算金额:人民币147万元(49万元/年*3年)。
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人民币9元/人份,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按照试剂购销合同配送时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略)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2月23日至2024年03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略)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公司投标的,(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承诺为准)。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承诺为准)。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承诺为准)。
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承诺为准)。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附件下载:附件:委托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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