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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四局集团南京分公司宿迁大道项目搅拌站料罐包封物资采购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2-23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2/23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宿迁大道项目搅拌站料罐包封
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略):ZTSJWZJT-SQDD-2024-01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宿迁大道((略))快速化改造工程(桩号:K7+450~K11+791)4.341(略)基(桩号:K10+770.7~K11+791.4,全长1.02km)、桥涵(含立柱、盖梁、箱梁预制,含
相关预设预埋,不含搭板及伸缩缝)、排水及防护、管线等工程的施工。
本标段里程为ZK7+450.049至终点,桥梁工程主要包含宿迁大道主线桥(含台后侧墙以及II标上部简支小箱梁)3320m,LU2匝道桥全长(含台后侧墙)180m,RD2匝道桥全长(含台后侧墙)180m,LD3匝道桥全长(含台后
侧墙)180m,RU3匝道桥全长(含台后侧墙)180m,LU4匝道桥全长(含台后侧墙)160m,RD4匝道桥全长(含台后侧墙)160m,A匝道桥全长1222.5m,B匝道桥全长778.1m,(略)节点桥全长104m。地面桥梁牡丹江河桥4
8m,黑龙江河桥50m。
项目建设工期2024年1月2日-2026年6月30日,工程造价:10.48亿元。
2.竞争性谈判采购内容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详见附表1。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竞谈。
3.3供应商必须提供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竞谈物资,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符合国家产业、环保等政策,且始终与竞谈承诺一致。
3.4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作为货款结算支付的凭据。
3.5本次竞争性谈判物资一包一投,供应商按包件分别编制响应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略)
本次谈判供应商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略)
5.潜在谈判供应商的征集
5.1.(略)(略))、(略)(略))发布公告,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所需物资。
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略)
6.(略)上以电子版方式:(略)
6.2潜在供应商请于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2月25日24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进行响应并按要求发送报名资料以获取:(略)
6.2.(略)(略)(略)服务功能后才能获取:(略)
台进入“(略)(二期)登录”--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商机(公告)”--在对应项目点击展开包件,选中包件点击“响应”按钮--填写“联系人:(略)
(略)本次竞谈不收取采购文件费。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略)
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3月1日上午8时30分至09时00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上午09时00分(即为开启响应文件时间);递交地点:(略)
(略)(略)),截止时间同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须完全一致,如不一致视为放弃竞谈。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略)
7.3采购单位:(略)
8.竞谈
8.1竞谈时间:2024年3月1日上午09时00分。
8.2竞谈地点:(略)
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会场规定秩序参加。
9.竞谈注意事项:
9.(略)。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单位:(略)
10.采购单位:(略)
10.1竞谈组织单位:(略)
竞谈组织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10.2采购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
10.3采购单位:(略)
收款账户:(略)
开户银行:(略)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略)(略)(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竞谈保证金或保函凭证发送至邮箱:(略)
二〇二四四年年二月月二十二二十二日
(略)宿迁大道项目搅拌站料罐包封竞争性谈判采购包件划分表采购单位:(略)
(略)物资名称:(略)
1搅拌站料罐包封(型钢式)BF-(略)宿迁大道快速化改造项目SG-3标项目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生产能力:竞谈产品生产厂须具备满足项目交货需求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竞谈产品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搅拌站料罐包封需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钢结构安装资质。3.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具有2021年,2022年中任意连续两年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原材料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2021年1月1(略)、市政、铁路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至少二份,单份业绩合同金额不小于60万。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略)(略)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使用单位:(略)
说明:竞争性谈判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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