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1〕153号)要求,现
(略)彭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第3批)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略)采购项目名称:
(略)
1
(略)要求对防疫员进行考核管理,按照劳动法及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不拖欠防疫员劳务费,确保其合法权益。3.乙方自行准备开展动物防疫服务工作所需的注射器、针头、棉花、碘酒、消毒喷雾器等工具和耗材;按甲方要求建立和完善服务档案记录,并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信息资料。4.乙方负责疫苗、消毒药等防疫物资的领取和发放,按疫苗的保管的技术要求做好运输、储藏;运输、储藏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5.乙方应按照动物防疫工作的相关技术标准或要求开展服务工作,积极主动接受各级政府及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检查。6、乙方需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备防疫冷链工具、设备等硬件条件(如容积200升以上冰箱、容积400升以上冷藏冰柜、疫苗运输保温箱和免疫保温箱)。7、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后,在半小时内达到甲方指定地点:
(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
(略)
(略)人民政府
2024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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