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厂除尘灰密闭输送改造工程(KLLGG242007)招标公告更正
(
(略):KLLGG242007)
一、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炼铁厂除尘灰密闭输送改造工程,
(略):KLLGG242007,招标人:
(略)
(略),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勘察、采购、施工、调试、验收进行EPC(总承
包)方式:
(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略)炼铁厂高炉干法除尘器、重力除尘器、环境除尘器存
在部分除尘器无密闭输灰装置,部分除尘器密闭输灰装置数量不足的情况,同时喷吹制粉工
艺的CDQ粉输送未配套建设有吸排罐车配套设备。为符合国家环保超低排放标准,现拟将在
炼铁厂5
(略)(2
(略)除外)配套建设相应吸排罐车配套设施,对除
尘灰、CDQ粉等粉状物料的输送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吸排罐车配套设备建设完成后,具备拆
除加湿搅拌机条件。确保满足超低排放《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
(2019)35号)的要求。
2.2招标范围:对炼铁厂4座高炉干法现有6套密闭输灰装置改造,并新增2套密闭输灰装
置;对炼铁厂5座高炉重力除尘器现有2套密闭输灰装置改造,并新增6套密闭输灰装置;
对炼铁厂30
(略)现有16套密闭输灰装置改造,并新增46套密闭输灰装置;新
增2套CDQ粉密闭输送改造工程。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略):拆除原有加
湿卸灰装置,新增集中灰仓、过滤小箱体、刮板机、快速接头、软管等;2、
(略):
拆除原有加湿卸灰装置,新增卸灰储灰罐、卸灰管道、
(略)、
(略)、
(略)、阀
门、星型给料机、输灰管道、快速接头、软管等;3、
(略):拆除原有加湿卸灰
装置,新增卸灰管道、阀门、补气阀组、
(略)等;4、CDQ粉密闭输送改造工程:新增
回收料仓、
(略)、钢筋混凝土主体框架结构。配套土建、给排水、供配电、控制系
统、仪表、监控、防雷、照明、防爆、消防、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设施的改造、拆除、
新建(如有需要利旧的设备、设施,相关检测鉴定、防腐、加固、修补等费用包含在总价包
干内,报价时须单列费用)。项目采用EPC模式,
(略)的勘察设计、
字盖章页及其满足业绩要求的合同标的,加盖单位:
(略)
绩造假或非同类业绩冒充的,经核实后将作为否决投标人依据。
3.5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略)
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中级及以上职
称,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略)
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略)
(略)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
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负责人作为设计负责人,中标后至本项目完工
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负责人。
(略)施工项目经理:
(略)
招
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施工项
目经理:
(略)
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
(略)项目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
3093
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
(2008)91号)的规定。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略)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
件,其中施工单位:
(略)
(略)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
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
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
(略)
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略)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略)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
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4.1发售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2月22日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
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30)。
4.
(略)柳钢项目部(
(略)
(略)502室)
4.3(一)现场获取:
(略)
(1)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
(略)
(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
(略)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二)在线方式:
(略)
描件,
(略)邮箱:
(略)
4.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已购买招
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广西科联
(略),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略)
开户银行:
(略)(略)支行
(略):
(略)(略)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
(略)+标段(如有)+招标文件工
本费”,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于北京时间2024年3月1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
(略)六楼602第二会议室,投标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4
年3月1日09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略)
(3)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等有效证明出席)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网(
(略))、广西
(略)(
(略).cn:9000/)、广西阳光采购服务
(略)(https://
(略)#/index)、
(略)网
(http:/
(略))、
(略)(http;//
(略);8899)网上发布。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柳钢审计法务部。
三、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电子邮件:
(略)@126.com
招标人:
(略)
韦海波
(签名)
招标人:
(略)
(盖章)
业务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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