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
关于开展新药遴选院内比选的公告(第二次)
为满足我院临床用药需求,按照我院新药遴选工作制度,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议通过,共计48个品规进入新药遴选比选环节。第一次征集公告发布后,因采购参与供应商不足三家,故第一次公告作为信息征集,现进行本项目的第二次公告。如第二次采购参与供应商仍然不足三家,
(略)工作正常开展,按程序与两次均已报名的供应商组织比选。欢迎各位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质性要求
(一)药品必须是“四川医保公共服务—
(略)”
(略)药品。
(二)药品必须与本次公告要求的药品品种、剂型及规格一致(附件1),并提交报名函(附件2)。
(三)药品生产企业对药品配送企业的配送授权必须符合国家和四川省有关两票制的要求。
(四)为响应国家政策,截至合同签订前,附件1涉及药品如已进入集采,只接受集采中选品种参与本次院内比选(
(略)信息为准,
(略)的提供佐证资料)。
二、需提供资料
(一)配送企业相关资料
1.配送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2.《法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对代理人授权)》(附件4)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配送企业实力、信誉的确切证明材料。
4.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二)药品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生产企业对配送企业授权)》原件(附件5);生产企业格式的独家授权委托原件一并提供。
2.生产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3.生产企业实力、信誉的确切证明材料。
4.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5.药品品质(包括质量标准、工艺创新、储存条件、有效期等)的证明材料,以及药品在“四川医保公共服务——
(略)”的资料页面。
(略)的情况,合作企业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在资料中体现。
三、资料要求
(一)报名企业必须逐条响应公告“一”实质性要求和“二”需提供资料中的条款,我院在资质审核中将逐条核实,未逐条响应者不通过资质审核。
(二)生产企业品种授权必须唯一,若重复授权给多个配送企业,报名资料无效。
(三)请按照附件3要求准备相应资料。
(四)对附件7《药品比选评分表》逐条响应,未提供资料的条款不得分。针对比选结果:如评分一致,采取抽签的方式:
(略)
(六)
(略)要求的条款,编制目录和页码。
(七)如有疑问,
(略)。
四、递交资料时间及方式:
(略)
(一)截止时间:
(略)公告之日起,有效期为15个工作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7日17:00。
(二)递交方式:
(略)
(三)纸质资料由委托代理人带到开评标现场,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
(略)
联系人:
(略)
六、本项目比选方式:
(略)
附件1.新药遴选院内比选药品目录.docx
附件2.报名函.docx
附件3.资料目录.docx
附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对代理人授权)模板.docx
附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生产企业对配送企业授权)模板.docx
附件6.药品报价函模板.docx
附件7.药品比选评分表.doc
(略)(略)
2024年2月9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汪璇 |
|
【联系电话】 |
13335654237 |
【客服微信】 |
1333565423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