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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略):YZT-24GA-006
一、招标条件:
(略)建设项目
(略)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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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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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9248.29平方米(约13.87亩),总建筑面积约为2726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为203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6920平方米;2.0≤容积率≤2.2,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用房、裙房、商业用房、地下车库、
(略)以及绿化景观等。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8923万元,工程费用约16154万元。
三、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本工程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设计:包括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包含对初步设计的优化及深化)和专项设计[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电梯、人防、消防、装修设计、
(略)、广播通讯、门窗深化设计、抗震支架深化设计、灯光亮化、景观电气照明、建筑绿色节能专项设计、室外附属、屋顶绿化、景观水、交通标志标线、标识标牌(含地面标线、车位线、人防标识等)及导示设计(地上地下)、建设用地范围外的管线接入工程、用地红
(略)外景观绿化、变更设计(含委托方要求的变更)等]及设计驻场服务以及其他与本项目密切相关、
(略)、专业和其他特殊工程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相关的深化设计和所需的专家论证。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危大工程(如有)、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及相关的专家费等。项目若涉及特殊专业性子项的,可由中标方委托专业资质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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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采购:包括建筑工程所涉及到的所有材料以及设备[包括电梯、充电桩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3.工程施工: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电梯、人防、消防、装修、
(略)、广播通讯、抗震支架、灯光亮化、景观电气照明、室外附属、屋顶绿化、景观、标志标线、标识标牌及导示、气体灭火、围墙、大门等]及临时工程(临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临时施工围墙、大门等)等施工范围内所有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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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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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程管理:总承包管理是指组织设计、设备购置、建筑安装施工及项目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资料等进行管理和控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后期的所有审批手续、施工许可证办理、取水证、排水证办理、材料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与参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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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项目临时用水、用电(包括安装临时变压器)由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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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备案、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及前期的流程报批办理相关的配套服务。总承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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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承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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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工期要求:工期600日历天。
五、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12651.1297万元。
六、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及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
(略)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和“九龙杯”优质工程。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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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满足以下条件:
(略)设计资质,具有以下其中一项:
a、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c、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略)施工资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
(略)(略)”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b、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3本项目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须由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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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⑴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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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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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为投标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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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且在“浙江省
(略)(略)”或“
(略)”已录入,且无在建工程项目。
注:1)施工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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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建工程:
①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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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根据《
(略)建设工作的通知》(建建发[2015]54号)文件精神,在”浙江省
(略)(略)”或“
(略)”无法录入的,视同有在建工程。
⑷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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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及上述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
(略)建设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7.6企业业绩: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企业)近五年(开标之日往前推5周年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总建筑面积16000㎡及以上(或单个合同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EPC项目;
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二者缺一不可);如证明材料载明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按以下顺序进行认定:1、工程合同;2、工程中标通知书。
八、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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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资格审查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10.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略)上下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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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网上下载:2024年2月8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
(略)(略)(网址:
(略).cn/lsweb/)”下载。
10.3
(略)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
(略)
10.
(略)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
(略)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
(略)(略)→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
(略);CA锁办理咨询电话:
(略)(略)。
十一、
(略)址
11.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11.2
(略)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注:
(略)2.0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PC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
11.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
(略)
11.4
(略)址为:通过“
(略)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
(略)——不见面开标”进入。
11.
(略)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
(略)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
(略)”
(略)办理相关业务。
11.
(略)2.
(略)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
(略)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
(略)”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十二、其他规定:
12.1行业行政监督部门:
(略))
十三、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电话:0578-
(略)
地址:
(略)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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