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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13破37号广东好景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债权催收通知书-博罗县佳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广东 - 惠州 发布日期:2024-02-08
所属地区:广东 - 惠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2/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债权催收通知书

(略)
(略)民事裁定书,(略)(下称“(略)”)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铸铭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略)的破产清算工作。
经管理人调查:
1.(略)于2014年3月21日与贵司签订《东江新城万怡酒店项目二标段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合同》((略):HZ-DJXCWYJD-GCHT-(略)),(略)承包贵司开发的东江新城万怡酒店项目二标段园林景观工程。前述工程现已竣工,(略)结算确认,前述工程审定总造价为7,972,970.00元;
2.(略)于2014年5月28日与贵司签订《东江新城一期园林景观品质提升工程施工合同》((略):HZ-DJXC1-GCHT-(略)),(略)承包贵司开发的东江新城一期园林景观品质提升工程。前述工程现已竣工,(略)结算确认,前述工程审定总造价为9,599,475.00元。
为保障破产清算工作的高效、稳步和有序推进,充分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现管理人特致函贵司,请贵司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管理人支付上述工程价款合计17,572,445.00元。
若贵司对本通知书项下要求清偿的债务持有异议,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附相关合法、有效的证据,以便管理人核实查证。
(略)或向他人清偿本通知书项下债务,(略)的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贵司继续清偿债务的义务及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略)管理人
2024年2月8日

附:
1.(2021)粤13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
2.(2021)粤13破申1号决定书;
3.管理人联系方式:(略)
4.管理人联系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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