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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长江河段人民洲采区10万吨江砂(标的二)

所属地区:湖北 - 鄂州 发布日期:2024-02-08
所属地区:湖北 - 鄂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2/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招拍挂详情项目名称:(略)
(略):HB2024DF100398
发布时间:(略):44
公示信息类型:招拍挂公告
内容
(略)长江河段人民(略)10万吨江砂(标的二)转让底价:¥0.005700万元挂牌时间:(略)(略)
(略):HB2024DF100398保证金:170.000000万元支付方式:(略)
(略)HB2024DF100398(略)GR2024HB(略)
项目名称:(略)
挂牌日期(略)挂牌截止日期(略)
标的所(略)湖北省-(略)
其它资产基本信息
标的状态其他
其他情况说明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略)
挂牌公告期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否
价款支付方式:(略)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本项目标的为(略)长江河段人民(略)待开采的10万吨江砂。
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为标的单价,标的数量以现场计量核定为准,标的总价值为计量(吨)乘以成交单价。
3、本次转让标的按开采江砂的实际现状整体移交。本项目标的为未经加工的天然砂石,江砂颗粒级配、细度模数、颗粒含量、含泥量、石粉含量、泥块含量等标准存在不确定性,转让方和交易所不对江砂质量提供保证。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江砂颗粒级配、细度模数、颗粒含量、含泥量、石粉含量、泥块含量、保管、移交、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等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砂石质量不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拟用领域期待标准和相关规定或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略)进行追责和索赔。
4、本项目标的(略)外销售,转让方负责提供外运证明。
5、本项目标的经湖北鄂州盛翔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评估,评估单价为57元/吨。经转让方研究决定按单价57元/吨挂牌进行公开处置。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略)指定帐户,以挂牌截止日l7:00前到账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第三方代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略)指定结算账户一次性预付10万吨成交价款(成交价款为成产单价乘以10万吨),最终成交总价款按交易双方确认的数量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3、(略)在收到其预付的成交价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完全认可由湖北鄂州盛翔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本次资产转让项目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鄂盛翔评报字[2023]第053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所转让资产的现状、瑕疵不持任何异议。
5、受让方预付10万吨江砂成交价款后,提前3日向转让方报江砂交接计划,并严格服从转让方统一指挥和调度;根(略)水位,组织安全适航的船舶进行装载移交;受让方在2024年4月20日前完成移交、装载、运输等全部工作。
6、转让方与受让方在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上签字即视为标的资产移交成功。
7、本项目标的在接货、运输期间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发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和安全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与转让方和交易所无关。
8、受让方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环保等法规,转让标的在清运过程中所有安全及环保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发生安全、环保责任事件,给转让方(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及经济损失的,转让方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
9、转让过程中产生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二、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略)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略)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是
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否
现场勘查说明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略)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略)
(略)收款单位:(略)
(略):(略)(略)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略)凤凰支行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略)
转让方信息
(略)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湖北鄂州盛翔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略)
(略)鄂盛翔评报字[2023]第053号
标的评估值(万元)0.005700
账面净值(万元)
经办人联系方式:(略)
(略)
交易机构联系人:(略)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略)
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附件材料
材料名称:(略)
联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需要需要不需要--
营业执照(法人、其他组织适用)不需要需要需要--
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法人、其他组织适用)不需要需要需要--
(略)章程/合伙协议(法人、其他组织适用)不需要需要需要--
内部决议文件(法人、其他组织适用)需要不需要需要--
身份证正面(自然人适用)不需要需要需要--
身份证反面(自然人适用)不需要需要需要--
特别声明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略)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略)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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