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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所属地区:福建 - 福州 发布日期:2024-02-08
所属地区:福建 - 福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审批项目
更新时间:2024/02/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略)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厂(含沼气发电)项目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9日——2024年2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3
通讯地址:(略)
邮编:350300
(略)
项目名称:(略)
建设地点:(略)
建设单位:(略)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厂(含沼气发电)项目
(略)(略)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范围内)
(略)
(略)
项目选址在(略)(略)(总规模:100吨/日),日处理垃圾400吨(其中餐饮垃圾100吨/日,厨余垃圾300吨/日),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餐饮垃圾处理规模为100吨/日(含餐厨废弃食用油脂)和1条厨余垃圾处理规模为150吨/日生产线;二期建设1条厨余垃圾处理规模为150吨/日生产线。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施工期
废水:施工废水主要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机械、车辆清洗废水、土建施工泥浆水。施工生活污水以有机污染为主,生活污水经施工营地设置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于临近农作物或林地的施肥灌溉,禁止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附近水体。施工车辆冲洗点对出厂车辆进行冲洗,冲洗点设置简易的沉淀回用设施,对施工机械清洗废水沉淀后回用;水泥搅拌站周边设置简易的泥浆水收集池,使之自然渗透过滤,避免泥浆水直接流入周边水体,影响水体水质环境。在施工进场之前合理布局施工场地,根据建筑材料的用途和性质分类集中堆放建筑材料,一则便于施工,二则减少物料的泄漏,避免浪费,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建筑材料堆放物随地表径流进入附近水体造成的不利影响。
废气:工程施工期间,建筑材料及渣土的运输和堆放、装卸过程都将产生二次扬尘,在一定范围内对(略)沿线的村庄环境空气造成不利影响,但其影响范围和程度有限,且能够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和采取施工场地洒水保湿、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屏障等扬尘控制措施得以有效的控制。
固废: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将实行袋装化,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零部件,废钢材及废管道;废砖、混凝土渣、废木材、管道边角料、焊渣等。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作填埋洼地、筑路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可委托当地建筑渣土管理部门统一装运到环卫和城管部门指定地点:(略)
噪声:严禁夜间施工,从严控制车辆鸣笛。建设单位:(略)
运营期
废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采用“破乳气浮池+调节池+外置式MBR+纳滤深度处理”处理工艺,一二期处理能力分别为230吨/日、170吨/日),(略)所属福清融元污水处理厂处理。浓缩液委托(略)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置;雨水(略)(略)
废气:发电机组废气采用“SNCR脱硝工艺”处理后分别通过15米高排气筒(P1、P2、P3、P4)排放;配套1台3吨/时沼气锅炉(供热)和4台0.6吨/时余热锅炉,沼气锅炉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P5)排放;恶臭气体采用“化学洗涤+生物滤池+活性炭工艺”,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6)排放。
固废: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废反渗透膜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回收外售;筛上物、沼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送至(略)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置。废机油、废膜组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并设立危险废物标识,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略)
噪声: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标。
(略)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8日
相关链接
附件下载
1.(略)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厂(含沼气发电)项目环评文件.docx2.(略)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厂(含沼气发电)项目公参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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