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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乌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4-02-08
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2/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JSZC-320111-STGK-G(略)
项目概况:
(略)的委托,(略)就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潜在投标人应在(略)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JSZC-320111-STGK-G(略)(代理机构:(略)
(2)项目名称:(略)
(3)预算金额:01包:144.65万元人民币/02包:132万元人民币/03包:220.21万元人民币/04包:188万元人民币
(4)最高限价:01包:144.65万元人民币/02包:132万元人民币/03包:220.21万元人民币/04包:188万元人民币
(5)采购需求:
(略)
设备名称:(略)
数量
采购预算
(万元人民币)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01
妇儿保相关设备
1批
144.65
不接受
02
B超、TCD设备
1批
132
不接受
03
手术室、抢救室、病区等相关设备
1批
220.21
不接受
04
康复、中医慢病、皮肤等相关设备
1批
188
不接受
备注:本项目共有4个包,投标人可以以包为单位:(略)
(6)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事业单位:(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以下信用承诺要求可只提供书面承诺书。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格式八(1)”(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
投标人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略)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略)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如果属于医疗设备注册范畴的;投标人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2)投标产品如果属于医疗设备注册范畴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但必须在营业执照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略)
(1)时间:2024年2月9日至2024年2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100元人民币/每套,以汇款方式:(略)
(5)联系人:(略)
(6)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地址:(略)
开户名:(略)
开户行:工商银行南京白下支行
(略)(略)(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略)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北京时间14点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略)
投标文件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略)
七、开(评)标时间及地点:(略)
开标时间:2024年2月29日北京时间14点30分
开标地点:(略)
评标地点:(略)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政编码:210012
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从采购代理机构:(略)
(2)本招标项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财库〔2020〕46号令》、《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4〕68号》、《苏财购〔2020〕45号》、《财库〔2004〕185号令》(节能环保)
(3)投标人须通过“信用南京”或“(略)(略),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注册登记成功后方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打印《(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原件随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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