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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2024-2025年电动钻孔机、铁路轨距尺检定器、木止轮器等工器具框架采购项目二次公告(报不含增值税价,请仔细阅读补充说明)

所属地区:浙江 - 杭州 发布日期:2024-02-05
所属地区:浙江 - 杭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2/0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发布时间:(略):23:45报名截止时间:--接受提疑开始时间:(略):23:45接受提疑截止时间:(略):00:00报价截止时间:(略):00:00采购类型:价格协议(长期采购)期望交货期:见合同(公告)报价有效期:-->-->公告内容
报价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如未按要求报价或恶意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严重者将确定为采购人:(略)
一、供应商须知:
1、报价人须自行关注本项目补充公告,采购人:(略)
2、(略)采购活动即视为自愿遵守本《须知》(略)管理措施。具体内容见附件《供应商须知》。
3、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所列要求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截止之日前联系本项目负责人,参与报价即视为报价人对本次采购所列要求完全知晓并接受。
4、采购过程中,供应商如需至采购人:(略)
5、采购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须在采购人:(略)

二、报价要求
1、产品单价报不含增值税价,单价保留两位小数,增值税税率在报价时备注。
2、所报产品单价(不含增值税)应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及出厂检验费、第三方检测费用(如有)、包装费、所供货物到采购人:(略)
3、所报产品必须完全符合询价单中的产品描述,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货到验收如发现与询价单中产品描述不符或产品不合格,我司将做退货处理。如为假冒伪劣产品,我司(略)场监管部门,造成损失的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4、报价有效期须不少于90天,报价后联系方式:(略)
5、报价须注明报价产品品牌、型号。
询价单内品牌列含有“推荐品牌”字样的物资项,如报价人所报产品品牌与询价单不一致的,须在接到采购人:(略)
6、须首检的计量器具须符合以下要求:
6.1附件《货物清单》中“首检要求”为“自检”、“非强检”或“强检”项的计量器具,成交人在交货时应提供该项每件计量器具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原件及扫描件。
(略)“首检要求”为“自检”(略)出具,成交人须将“自检”(略)计量实验室检测,(略)不收取成交人相关的检测费用。
(略)“首检要求”为“强检”的计量器具原则上出具检定证书,检定证书由(略)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略)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出具,如前述检测机构无均法提供检定证书的,经采购人:(略)
(略)“首检要求”为“非强检”的计量器具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由(略)条要求的检测机构或具备在线证书查询功能的其它省级(含)以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
6.2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须按国家、部门或地方检定规程、校准规范或其它相关技术法规及采购人:(略)
6.3在质保期内由于质量问题返修的计量器具,成交人返还时须提供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原件及扫描件,作为维修完成的验收依据。
6.4计量器具交付时,成交人还须提供中文使用说明书。
注:报价请考虑上述计量器具的首检费用。

三、下列情形属于无效报价:
1、报价人资质不满足询价单要求的;
2、未对全部产品报价的(允许部分报价的项目除外);
3、报价未包含全部结算费用或不接受列明支付方式:(略)
4、报价产品不满足询价单要求;
5、报价人名称:(略)
6、开报价后报价人2个工作日内无法取得联系的;
7、报价人声明放弃的;
8、报价人在本次采购期间存在《供应商须知》不合格供应商认定标准行为的;
9、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如有)

四、评审办法:
1、符合采购人:(略)
2、如出现不含增值税报价相同的情况,则含增值税报价低的成交候选人列前,如仍相同则所报产品技术参数更优的报价人列为成交候选人。如报价和产品均相同则通过抽签方式:(略)
3、(略)同步询价,(略)报价人报价同时进行评审。
4、本次采购产生成交候选人的,采购人:(略)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略)
1)至报价截止时间,报价人不足3家;
2)经评审,有效报价不足3家;
3)收到投诉或质疑。

五、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1、发票抬头:(略)
2、(略)(略)MA7F72672F;
3、地址:(略)
4、(略)(略)杭州秋涛支行营业部(略)(略)
5、开具发票单位:(略)

六、收货地址:(略)
详见附件《合同》。
2、发票邮寄地址:(略)

七、交货期:
详见附件《合同》,如有特殊情况,须在报价时注明。

八、质保期:
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货物依法标注有效期的,其有效期不得少于质保期)。

九、付款方式:(略)
详见附件《合同》。

十、报价费用:
(一)报价保证金:
1、报价保证金:本次采购报价人须交纳报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略)。报价截止时间前未交纳保证金或保证金不足的,该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保证金退回方式:(略)
2.1未成交报价人报价保证金退回方式:(略)
1)(略):未成交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自评审结果产生后10个工作日内按无息退还至报价人交款账户。
2)中国e车网:(略)规则退回。
2.2成交报价人报价保证金退回方式:(略)
中国e车网:(略)规则退回。
3、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1报价截止时间以后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报价(放弃报价)的;
3.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略)
3.3报价人存在其他严重扰乱采购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的;
3.4因项目中止、异议、投诉暂停采购期间,本采购项目的报价保证金暂不退还,待恢复采购后仍按原规定处理;报价人有违法行为,在调查处理期间本采购项目的报价保证金暂不退还,待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
(二)履约保证金:
本次采购成交人须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报价保证金的1.25倍。成交人已在线下交纳报价保证金的,该报价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略)
(三)保证金交纳方式:(略)
1、中国e(略)规则交纳报价保证金。
2、(略)用户以线下方式:(略)
3、履约保证金、线下交纳方式:(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杭州秋涛支行营业部
(略)(略)(略)
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略)
4、线下交纳保证金时请备注项目名称:(略)

十一、询价数量:
1、本项目询价数量为预估数量,仅用于评审并确定合同有效期内的成交综合单价(不含增值税)及供货产品范围,不代表最终采购明细及数量,实际供货按交货通知列明的清单为准。
2、单次最小订货量:单次最小订货量是指该物资需下单时最小的订货数量。本次询价所有物资默认单次最小订货量为1。

十二、合同模式:
本项目须在线下签订纸质框架合同,仅确定货物固定综合单价(不含增值税)及有可能采购的货物清单,增值税按国家政策另行计算。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满2年。在合同有效期内综合单价(不含增值税)固定不变,卖方根据买方每批次交货通知中要求的货物种类、数量按时供货据实结算。在合同有效期内累计结算金额(含增值税)不得超过成交金额得1.15倍且不得超过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500000.00)(含增值税),结算金额(含增值税)达到前述金额97%(含)以上时本合同自行终止,买方有权另行选择供应商进行采购。

十三、合同签订要求:
成交人须在接到采购人:(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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