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略)
东海海洋综合试验场(浙江象山)一期项目—场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东海海洋综合试验场(浙江象山)一期项目—场区工程(施工)已由
(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性资金及企业自筹100%,
(略),
(略),
(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
(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东海海洋综合试验场(浙江象山)一期项目—场区工程(施工)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
(略)(略)”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3.3与招标人:
(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略)
六、其他公告内容
七、联系方式:
(略)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王剑萍 |
![](/upload/replace/2024-05-09/20240509125140_q64BSb.png) |
【联系电话】 |
13621393738 |
【客服微信】 |
1362139373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