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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牛乳业常温吉林子公司2024年物料制作及活动推广项目四次询比价公告

所属地区:吉林 - 吉林 发布日期:2024-02-01
所属地区:吉林 - 吉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2/0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略)物料制作及活动推广项目进行询比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略):MNCGJH-(略)-0012
二、项目名称:(略)
三、项目概况:
为提升终端形象,营造销售活动氛围,(略)整体销量,(略)行销部进行2024年物料制作及活动推广项目招标。
项目内容包括:
1、常规物料制作:KT板、雪弗板、展架、背胶、喷绘布、可移背胶等;
2、临时活动物料制作:对时间有要求限制;
3、活动推广:场地、主持、演员、临促、互动等。
四、资格要求:
1、竞谈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竞谈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以近三年(2020至今)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潜在竞价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官网((略).cn)及“(略)”官网((略).cn/index.html)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单位:(略)
5、本次询比价不接受多家单位:(略)
6、不接受中粮及蒙牛供应商黑名单(以蒙牛集团采购执行管理部下发的黑名单为准)的企业参与竞争。
五、报名须知
报名资格文件的组成及顺序按照如下要求提供: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以上三项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注:如果法定代表人报名,请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如果授权委托人报名,请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5、最近1年任意3个月的依法纳税缴纳证明材料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能开具增值税合规发票;
7、近一年类似项目业绩;
8、数据保密协议(附件2);
9、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专业文件材料。
以上各类证书、证明材料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并按以上“组成及顺序”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中,于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如下)送到(略)@mengniu.cn电子邮箱:(略)
以上报名资料需在提交电子版资质文件同时,所有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邮寄(纸质资料发快递)至报名联系人:(略)
资料邮寄地址:(略)
资料提供不全或者未按时间要求提报的将被拒绝接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被取消竞争资格。
10、开标现场需携带以上资格文件原件。
六、项目时间安排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9日8时至2024年2月2日8时止;
2、资格预审时间: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7日;
3、询价单发放时间:资格预审合格后于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1日发放询价单。
4、比价时间:2024年2月26日09时;(以发出的询价单为准)
5、各竞价方根据询价单要求递交报价;
七、询比价地点:(略)
八、发布媒体:
(略)(略).cn)
蒙牛内部OA平台
(略)发布,其他任何媒体转载无效。
九、采购招标实施方及联系方式:(略)
采购招标实施方:(略)
业务咨询联系人:(略)
十、监督单位:(略)
监督单位:(略)
监督人:葛明星联系方式:(略)
附件:1.潜在竞价单位:(略)
2.数据保密协议
(略)
2024年2月1日
附件1
潜在竞价单位:(略)
(略)
潜在竞价单位:(略)
标段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附件2:
数据保密协议
甲方:(略)
承诺方:
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保密的定义、内容和范围
1、保密信息的定义:“保密信息”指本协议及其所有附件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诺方履行协议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文件、信息、数据、图纸、技术规格、商业秘密等信息,以及其他由甲方提供的并明确标有“保密”字样的信息。
2、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需求调研、(略)相关的信息。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乙方所掌握或获知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包括但不限于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商业秘密的行为均属泄密。
第二条、保密条款
1、承诺方同意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
2、承诺方负责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双方采取的用于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的措施)防止第三方未经授权地使用及透露保密信息;
3、承诺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衍生的信息;
4、除了本协议确定的保密信息应用范围外,承诺方不得在任何时候使用保密信息。
5、本条款项下的义务适用于任何保密信息,或根据双方事先或目前协议由甲方提供给承诺方的其他专有和/或保密信息。
6、本协议终止后,承诺方应立即自费将保密信息物归原主,并归还所有含保密信息的文件或媒体及其复制件或摘要。
7、协议确定业务的承诺方员工。如果参与本协议的承诺方员工不再继续参与本项目,则应确保立即终止该员工获得对方保密信息和信息源的途径。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诺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规定;
2、承诺方不得向任何单位:(略)
3、承诺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4、承诺方了解并承认,由于技术服务等原因,承诺方有可能在某些情况下访问甲方数据。
5、承诺方同意并承诺,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人;
6、承诺方同意并承诺,无论任何原因,服务终止后,承诺方不可恢复地删除任何商业秘密,并不留存任何副本。同时,如甲方需要,承诺方保证退回甲方的任何含有商业秘密的文件或资料(如有)。
第四条、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
1、由于承诺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这些渠道并不受保密义务的限制;
2、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3、另一方从不受保密限制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4、未参考保密信息而由另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5、依据法律的规定或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可以获取:(略)
第五条、如果承诺方违反本协议的以上规定情形,则甲方有权将承诺方拉入蒙牛供应商黑名单,并要积极配合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收回已经泄露的信息。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略)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第【1】种方式:(略)
1、向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仲裁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由败诉一方承担。
(说明:签署主体为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略),地址:(略)
第七条、此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承诺方:
代表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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