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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1.招标条件
(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略)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2]495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以《
(略)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川交许可建【2022】228号)批准。
(略),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略)作为招标人:
(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略)线起
(略)染坊村附近,接G76
(略),对接同期建设的资中至铜梁(四川境)
(略),经
(略)、
(略)(略)、
(略)(略),
(略)中区苏坪村附近,接同期建设的天
(略)(略),路线长度93.313公里。
2.2技术标准
(略)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0米。
(略)-1级,
(略)基同宽;互通立交连接线采用一级、
(略)标准,其它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执行。
2.3环境影响报告书
《
(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于2022年6月29日以《
(略)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川环审批【2022】69号)进行了批复。后续如环境影响报告书发生变更,以最终变更的报告书及其批复为准。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略)项目环保咨询、验收及监测服务,共划分为HBFW一个标段招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完成工程建设及直接
(略)、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等详见下表:(工程量仅供参考,准确数量以设计文件为准)。
标段
咨询、验收及
监测范围
(略)线长度(KM)
主要工程量
HBFW
资乐项目所在工程建设及直接
(略)域
K0+000-K93+097
(93㎞)
完成工程建设及直接
(略)域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咨询及验收、环境保护监测等技术服务工作,并按照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人要求完成并提交各专项报告
注:
(略)、工程量、工期安排以批复的施工图和招标人:
(略)
(1)环境保护咨询: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项目进行施工期环境保护咨询,并定期提交咨询分析报告,提交环境咨询总结报告等工作。(2)施工期环境监测:根据批复环境影响报告环境监测计划要求,对项目开展施工期环境监测,并定期提交监测分析报告,提交环境监测总结报告等工作。(3)施工期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如有):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批复环境影响报告要求,编制施工期项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在所在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4)环境影响评价变更报告编制(如有):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达到变更相关标准时,开展环评报告书变更工作,协助送审以取得相应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复。(5)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项目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编制验收报告,通过验收等工作。
2.5服务期
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工作,并向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备案材料之日止。包含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其中预计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36个月,环境保护验收阶段24个月。
2.6机构设置
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现场设置一级机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略)
(略)资质要求:
(略)场监管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且证书能力范围包括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噪声等;
(略)业绩要求:
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具有下列业绩:
(1)至少承担过1个里程在50Km及以上的省级及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咨询或环境保护监理(不包括土建施工监理工作中包含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2)至少承担过1个里程在50Km及以上的省级及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3)至少承担过1个里程在50Km及以上的省级及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环境监测工作;
(注:a.“省级及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指环境影响报告由省级及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b.根据环保部行业标准(HJ/T
(略)),
(略)、铁路、
(略)和轨道交通、港口和航运,管道运输等建设项目;c.
(略)项目环境保护咨询工作指工程施工期间的环境咨询服务或监理工作,不包含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等前期咨询工作d.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咨询、验收报告编制、验收技术服务、验收技术评估等均属于验收调查工作范畴。下同。)
(略)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至少在1个省级及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咨询或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环境保护监理副总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职务)(不包括土建施工监理工作中包含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提供投标截止月上月或上上月前半年在其投标单位:
(略)
(略)信誉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建设从业单位:
(略)
(2)在“
(略)”(https://
(略).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单位:
(略)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
(略).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
(略)https://
(略).cn/shixin/”的结果)。
(4)在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
(略)
(5)不得存在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状况(提供承诺函);
(6)不得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函);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略)
(2)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不得超过2个,即为1个牵头人加1个成员;
②联合体另一成员(非牵头人)必须
(略)场监管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且证书能力范围包括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噪声等;
③联合体各方业绩累计必须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
(略)业绩要求。同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资格审查条件中要求的环境保护咨询或环境保护监理工作业绩;联合体成员须具有资格审查条件中要求的任意一项工作业绩;
④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
(略)
⑤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满足资格审查条件
(略)信誉要求,投标人信用等级以联合体全部成员中信用等级最低的单位:
(略)
3.3关联关系
(1)与招标人:
(略)
(2)投标人与本项目的承包人存在前述第1条规定的关系,
(略)段的投标(“路段”指凡施工标
(略)段)。若存在上述情况,评标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略)、
(略)。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5.1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2月1日00:00时至2024年2月28日09: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按以下方式:
(略)
方式:
(略)
方式:
(略)
5.2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
(略)(四川省)(https://
(略).cn/)
(略)站(https://
(略).cn/)自行查阅和下载。
(略)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
(略)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招标人:
(略)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议
现场踏勘:招标人:
(略)
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
(略)
6.2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上午08:30~09:0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
(略)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
(略)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整。
7.2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四川省)(https://
(略).cn/)、
(略)站(https://
(略).cn/)上发布。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9.2投诉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
(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19]32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和川交发[2019]32号文件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9.3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
(略)
电话:
(略)
传真:
(略)
邮政编码:610041
行政监督部门:
(略)交通运输局
地址:
(略)
电话:
(略)
行政监督部门:
(略)交通运输局
地址:
(略)
电话:
(略)
行政监督部门:
(略)交通运输局
地址:
(略)
电话:
(略)
10.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邮政编码:641300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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