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项目
名称:
(略)
建设
地点:
(略)
建设
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废弃物加工项目
张
(略)
(略)
(略)
本项目位于张
(略),租用厂房面积4391平方米,购置相应设备,主要从事废弃资源处置,本项目生产过程及堆场均在生产车间内,无露天作业,该项目建成后,年收集处置废弃资源15万吨。
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无工业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接管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2.本项目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相应标准。
3.采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消声,降低交通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相应标准。
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无
2
船用钢结构制造扩建项目
张
(略)
(略)
(略)
本项目位于张
(略),投资5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从事船舱钢结构、肋骨钢结构的生产。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年新增生产船舱钢结构500吨、肋骨钢结构500吨,并对现有项目部分产品进行喷漆,现有项目产能不变。
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预处理后接管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2.本项目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P2)排放。抛丸、切割、打磨、喷砂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移动式吸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废气排放执行报告表所列相应标准。
3.采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隔声、吸声、消声,降低交通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3类标准。
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略)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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