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采购代理机构:
(略)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略)
(略)(略)(略)中药饮片配送与服务企业遴选项目采购金额约人民币1500万元/年,总金额约人民币4500万元,合同期限3年,按实际采购量为结算依据据实结算3本次拟招标采购341个中药饮片,其中小包装中药饮片330个、大包装中药饮片11个,(具体品种目录详见第七篇投标报价表)。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
(略)
(一)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中药饮片的配送工作,提高配送效率、明晰配送责任,保障配送质量,结合我院中药饮片的使用情况,决定面向社会遴选中药饮片供应商,
(略)中药饮片的配送工作。
(二)采购内容:本次采购配送范围
(略)(略)临床所需中药饮片的配送服务,具体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
(略)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及
(略)药监部门相关要求。
二、资金来源
单位:
(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
(略)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为药品(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应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并具有相应生产经营范围。投标人为药品(中药饮片)经营企业,应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投标人2023年中药饮片年销售额大于等于2000万元(人民币,可以以授权方中药饮片2023年年销售业绩为准,提供税收票据),
(略)销售业绩(如实提供中药饮片销售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4.单位:
(略)
5.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
(略)”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以上证明材料可为复印件,但必须清晰可辨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
(略)(略)”(
(略))下载采购公告、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1.报名期限: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6日(北京时间9:00--17:00)。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略)/份(售后不退),投标人在报名时向采购代理机构:
(略)
3.采购文件的获取:
(略)
4.已完成报名、且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才被接收。
(三)投标地点:
(略)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月31日北京时间8:30-9:00。
(五)开标时间:2024年1月31日北京时间9:00。
(六)开标地点:
(略)
五、投标保证金
(一)保证金的金额: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30万元(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开标前直接
(略)(略)现金缴纳或转账。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
(略)(略)(略)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重
(略)支行营业部
(略):
(略)(略)
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月31日9时00分。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
1.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
2.在釆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
3.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签订合同前撤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被通知成交后,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
(略)、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
(3)被证实投标人响应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等不实资料者。
(4)在投标过程中有串通等弄虚作假行为。
六、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履约保证金50万元(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
(略)(略)指定对公账户,合同服务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2.如出现以下违约情况,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未经采购人:
(略)
(2)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及承诺的。
(3)在经营过程中,发现有任何商业贿赂行为的。
(4)虚假应标的。
(5)因中标人原因终止合同的。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
(略)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
(略)(略)(略)”(
(略))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略)
(一)采购人: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地址:
(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地址:
(略)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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